选择了中介, 只是购房者为了省时省力,选择第三方帮忙, 双方的责任是签合同时就相互确认了的. 任何一个年满18岁有自由意愿的成年人, 如果不是被迫或精神有问题或没有签约能力, 在签字前应该了解到他签下的是什么合同,并且对自己的选择负责.
身为雇主, 当然拥有最后的决定权. 合同当时是怎么约定的, 报酬和详细的条款,自己一定要看清楚, 你必须履行合同上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也有权拒绝对方的要求. 简单一点说, 在你的公司里, 作为老板,你当然要为自己的决定负责任,也有责任按时给员工发薪水; 你认为一个员工表现很差,他倒觉得自己做的很好应该获得加薪, 指挥你干这干那儿的,你是否也听从他的指挥去帮他干活还给他加薪? 当然不会. 如果你只是不喜欢他, 没有合理的理由就把他解雇或随意克扣薪水, 这合法不合法? 不合法. 劳工局收到投诉发现属实后,一定会冻结你的银行账户直到你把欠薪付清为止.
没有哪个雇主会让雇员指挥他的行动的, 也没有任何中介有权力强迫别人买屋卖屋... 如果有,那就是黑社会了,一旦发生,请报警.
如果对中介的表现质疑, 你可以更换中介. 有的人签的合同里有违约金, 如果你要换人,是必须付这个违约金的. 但买房子的最终合同,不是中介签的而是买房子的人签的. 如果认为有问题, 应该拒绝购买并更换中介.
如果一味地人身攻击整个群体,是不道德的,是有偏见的,也是不能说服别人的. 如果某中介有不良行为,应当到他的管理部门也就是发牌部门去投诉, 让他们对其停牌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