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ult 说: 非万不得已,不要报警。 我先后认识两位加拿大人,在个人物品受到小破坏或者目击 traspassing 的情况下,这两个人都不愿意 报案,其中一个是法律专业学生。原因:第一个人不报警的原因是认为证据不足(没有在现场抓住他),破坏也不严重;另一个人认为 traspasser 没有破坏行为,应该在警告他, 叫其离开,他不离开,才可以报警。 另一方面,加拿大很多有案底人反而非常喜欢报警。 点击展开...
feitianwukong 说: 他们工作的时候必须带摄像头和录音。否则就是他们故意毁掉证据。 点击展开...
AVANTAR 说: 鸡感到人身安全没有保障时,会果断报警。这个跟我们祖国很不一样。 点击展开...
Sault 说: 我看了新闻,被误杀的女子发现后街有疑似性侵事件,报警之后,在警车到来的时候,穿着睡衣走向警车,被枪杀。(睡袍 = 穆斯林袍?) 她报警很好,然后,警察如果需要她配合,自然会来找她。她主动朝警车走去是不必要的。 警察实质上是可以合法地杀人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必要,尽量避免和警察打交道。 这件事可能和华裔警官误杀黑人那起案子情况差不多。 点击展开...
Sault 说: 非万不得已,不要报警。 我先后认识两位加拿大人,两人遇到类似的情况,一个是个人物品受到小破坏(恶作剧),另一个人目击 traspassing 的情况下,这两个人都不愿意 报案,其中一个是法律专业学生。原因:第一个人不报警的原因是认为证据不足(没有在现场抓住他),破坏也不严重;另一个人认为 traspasser 没有破坏行为,应该在警告他, 叫其离开,他不离开,才可以报警。 另一方面,加拿大很多有案底人反而非常喜欢报警。 点击展开...
starry starry night 说: 记得上次报警,公寓门被撬,我在门外看着半开的门报警。911让我自己进去看看。我说首先我不知道里头有人没人,其次是不是应该保护好现场等警察来先看一下那。911 热线这才让我等警察。等了2个多小时警察才到。其间我还下楼跟商场旁边车里吃着汉堡的警察面对面报告家里被盗,警察一手拿汉堡,一手敲击了一下电脑,说我已经在报警list上了,让我回去等着。我说你不能去我家看看,人家说不是他,一会儿会有警察去的。可能家园有熟悉警察的工作流程的,那个警察有工夫吃汉堡,就没工夫去我家看看,而且离我家很近。 点击展开...
abcba 说: 这属于non emergency , 是否立刻有警察来对事情没有改变,警察根本不在乎. 我遇到过几次紧急情况的,两分钟警察就到了,而且好几辆车. 点击展开...
Sault 说: 加拿大烂人随意报警,好人一辈子往往都不需要报警。 点击展开...
大温小雯 说: 好奇怪的思维模式 点击展开...
starry starry night 说: 好,等下会遇到个紧急情况测试测试。警察反映,但愿别一来就给你一枪。 点击展开...
Sault 说: 测试的时候要小心一点。 警察有枪,误杀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 加拿大比美国好一些。 但是2008年在温哥华 也发生过一个新移民在登陆的时候, 在机场被骑警用电枪电死的事情。 在最近这个悲剧事件中, 女子发现后街有疑似性侵事件, 她报警很好很应该那样做。 但是在警车到来的时候, 在黑夜间中的后街案发地点, 穿着睡袍走向警车, 是个危险动作。 人死了不可能复活, 活着的人应该从中汲取教训, 不是非常必要的话, 还是远离警察为妙。 点击展开...
Sault 说: 这是加拿大的社会现象,不是某一个人的奇怪思维方式。 加拿大确实有些烂人经常因鸡毛蒜皮的事情报警, 但是经常报警的人不一定就是烂人 - 可能他(她)比较不幸,经常遇到不测。 一些男女直接经常闹小纠纷,动不动就报警, 大量的警力就这样被浪费掉了。 点击展开...
jjsheng 说: 应该说这些警察和911 的做法不够专业,紧急情况下,911 是不会挂断电话的而是要在中间调度警察和报警者的,会询问报警者的位置与加害者的位置以及个人特征并及时通告给办案的警察的。 点击展开...
一庐春秋 说: 直接射腿让她暂时不能行走不就可以了吗,为什么要射杀,她手上有拿任何会引起警察误会的东西没?如果她手上没拿任何东西,警察射杀她是有很大问题了,警察是如何接受处理紧急情况培训的?难道只有射杀一味药吗 点击展开...
Sault 说: 美国人不能穿睡袍出门的, 估计她穿着睡袍在黑夜里被误认为是穿阿拉伯袍的恐怖分子。 点击展开...
一庐春秋 说: 直接射腿让她暂时不能行走不就可以了吗,为什么要射杀,她手上有拿任何会引起警察误会的东西没? 如果她手上没拿任何东西,警察射杀她是有很大问题了 警察是如何接受处理紧急情况培训的?难道只有射杀一味药吗 点击展开...
abcba 说: 两个没有报警的例子, 最好不要就得出非万不得已不要报警的结论, 可能会误导很多人的. 具体的懒得具体分析了. 点击展开...
Sault 说: 有人说警察的训练是在需要射击的时候,要打关键部位把疑犯杀死,否则受伤的疑犯仍然可能掏出枪来,开枪杀人。 点击展开...
一庐春秋 说: 是吗,可是疑犯未必一定是罪犯,如果不是罪犯,警察应该是有保护之责的对吧 这个现场情况不太了解,又没有视频资料可以参考。想象着警车应该有大灯,可以看见她赤手空拳,就算警察感觉到威胁,打断腿不能行走加上警察还有警车的保护,不理解有什么理由夺她命 点击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