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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华人区万锦禁公共地方吸大麻 初犯罚100 再犯罚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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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非昔比 : 2018-10-1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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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锦禁公共地方吸大麻 初犯罚100 再犯罚1000
大多伦多约克区华人聚居区万锦市议会昨天召开特别会议,在大麻合法化前夕以11比0通过全面禁止在公共场所吸食大麻。
公共场所包括了市府公园、市府拥有物业、公共停车场、社区中心、道路、行人路、学校、商场和商厦和商用停车场等。违例者罪成首犯罚款100元至500元、再犯罚500元至1000元。市民如要发现有市民违例,可以报警举报违规者。市民可以在自己的物业范围内吸食大麻,除了在屋内,还包括自家前园和後园。
万锦市长薛家平在会後表示,市议会并未有其他选择,在过去数周收集过意见後,只好推出附例,全面禁止在公共场所吸食大麻。
他举例说,若家长在Markville Mall停车场上帮助子女上私家车,旁边有人在吸食大麻,如何能保护孩童?
他又赞许省府容许市府选择是否容许市内出售大麻,万锦市议会早已通过,禁止在市内有任何的大麻店。
他表示∶「今早(昨日)通过的附例,并不包含在私人物业内。」
有市议员表示,如果邻居吸食大麻气味影响到你,亦可向市府或警方投诉。
薛家平又表示∶「市议会推出附法,是代表了万锦市绝大多数市民的意愿。市选结束後,新的市议会还将依据附例,谘询有关律师,制订如何保护青少年健康、远离大麻的详细措施。」
万锦市议员何胡景说∶「我支持禁止在公共场所吸食大麻,主要目的是保护青少年远离大麻。附例实施後,市民不允许在公共场合吸食大麻,当然可以在家中等私人地方吸食。但有一种情况提醒市民,如果你邻居吸食大麻的气味传播影响到你的家,你可以向市府或者约克区警队投诉,政府可以用『滋扰法规』对吸食大麻者提出指控,当然这种情况取证很难,因为大麻味道很容易消散,如果执法人员到现场後没有闻到气味,则很难定罪。」
万锦市议员杨绮清说∶「附例通过有利於保护青少年避免接触大麻,但我认为今後面临一个挑战是,有市民会询问为什麽有的城市禁止公共场所吸食大麻,有的没有,所以我希望万锦市率先通过的附法起到带头示范作用,使其他城市仿效,从而推动省府制订更加严格的大麻管制措施。」
该项名为「禁止在公共场所吸食和抽食休闲大麻附例」(By-law to prohibit the smoking or vaporizing of recreational cannabis in public places),规定在万锦市以下的公共场所禁止吸食大麻∶
·the Anthony Roman中心;
·所有市府公园;
·任何市府拥有的公共区域;
·公共停车场、各类游乐运动场、社区中心、图书馆、游泳池、行人道等;
·交通道路和高速公路;
·行人道和市府拥有的街道等;
·学校、儿童日托中心和幼稚园;
·购物中心和零售商铺;
·所有商用设施包括商厦、商场、停车场等
这项附例还规定,执法官员有权要求违反附法例者提供免於处罚的证据,违例者必须向执法官员出示自己的姓名、出生日、家庭地址等个人信息。执法官员还有权判定对违例者实施行政处罚,还是检控其违反「安省罪行法」(the Provincial Offences Act)。
支持,昨天合法第一天,电台里铺天盖地全是关于大麻合法,简直跟过节一样,太过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