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没有承认100%责任,不知ICBC之前是如何与对方协商的,最终要上法庭解决。我朋友几次问ICBC律师进展情况,律师什麼都不告诉也不知对方要求。1.BC省的最低第三保險額是二十萬,你朋友已經很聰明把保額提升到二百萬了,我自己的車是保三百萬,我老婆是五百萬,在ROAD STAR的折扣之後,並非想像中多很多錢。
2. 這封信的主要目的是要告訴你朋友,如果敗訴的話,ICBC只會負責二百萬,任何超過的賠償你要自己負責。我不知道你朋友是否早已承認100%責任,ICBC因為要負責二百萬,所以一定會盡力減低損失,例如上庭證明對方也有意外的部份責任,假如對方負三成錯失,那任何賠償就打七折。對方律師因為有分紅,也會獅子開大口,庭上基本就是一場雙方律師的生死搏鬥。一般沒有死亡的民用交通意外,數百萬的賠償非常罕見,我聽過的最高是五百萬,是賠給一個年薪二十多萬的教授。
3. 民事索償案也是可以有陪審員的,因為我幾年前做過ICBC的CASE陪審員,那次審了五天。
我朋友没有承认100%责任,不知ICBC之前是如何与对方协商的,最终要上法庭解决。我朋友几次问ICBC律师进展情况,律师什麼都不告诉也不知对方要求。
受害人有主张的权利,加害人有辩护的权利,这是法律,公正需要当事人自己争辩,赔偿受害人未来的需要,也是常见的。不管怎样,现在车管局是通知你,索赔有可能会超过200万,数目相当可观(其实才35岁,算到65岁退休,生活加上医疗,30年200多万不算多)!自己做思想准备吧,结果怎样?法庭见吧。建议尽快你找一律师,与车管局的律师一起商议。那他如果说做不到总裁是否就可以总裁的年薪索赔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