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也不知道具体的情况我相信每一步都不是从结果来推的这样难堪。
首先,老人有120万,并心甘情愿地转给孙女,是一件幸福的事儿
其次,那个孙女婿娶了那个孙女,也是一件幸福的事儿
最后,他们把房子抵押,从银行弄出了100万做生意,还是件幸福的事儿
只是,生意没有做成,出现了变故。想想如果生意做成了,赚得一塌糊涂又会如何呢?他们的幸福事儿,只差最后一步,并不是报道说的步步都错。
我听我的经纪人说加拿大没有婚前财产公证,不想国内,父母婚前给孩子的房产,离婚是收保护的。但是加拿大就是婚前财产,离婚也要被分割。
但是如果父母婚前给孩子的房子,假如写一个声明,去律师那里公证,说明这个房子离婚时不受被分割,好像要孩子的对方签字同意才行。如果这么做,不知道是不是有点伤小两口的感情
我相信每一步都不是从结果来推的这样难堪。
首先,老人有120万,并心甘情愿地转给孙女,是一件幸福的事儿
其次,那个孙女婿娶了那个孙女,也是一件幸福的事儿
最后,他们把房子抵押,从银行弄出了100万做生意,还是件幸福的事儿
只是,生意没有做成,出现了变故。想想如果生意做成了,赚得一塌糊涂又会如何呢?他们的幸福事儿,只差最后一步,并不是报道说的步步都错。[/QUOT不是这样吧。有计划吧。
但是用于居住的婚房如果是一方父母婚前无按揭赠与的呢?婚后会被分割吗?加拿大的家庭法其实是相当完善的, 那种说加拿大没有婚前财产公证的说法有点滑稽。
不同的省份有不同的细节, 但基本原则就是, 无须婚前公证, 婚前财产属于各自一方。 如果一方要求分割对方的婚前财产,必须提供各种理由证据, 且很难做到。 唯一的例外是婚房, 即婚姻期间的居住房。
这是历史数据,凑巧了,不能事后诸葛亮。提供一点数据。 过去5年, 银行房贷利率大约2.5%, 而Fidelity Contrafund 的5年年均收益是16%。
假定5年前,在多伦多有一套200万无房贷的房子。 利用房子找银行贷款150万, 投入上述基金, 5年时间, 房子增值200万, 基金再赚200万。
做得好, 这不是帮银行挣钱,而是利用银行为你挣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