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Z是独身子女,打算给父母申请团聚。2014年和2015年已经连续满足收入要求了,2016年也没问题,打算2018年提交申请。当然这三年的收入是刚刚满足一家五口人的标准的,不足7万。
现在犹豫要不要老二。可是担心人口增加了,之前的收入是不是还符合要求。如果明年人口数变成了六口,那么我2014~2016年的收入是不是就不达标了呢(不满足六口人的标准)?是否我在2018年初就无法提交申请了呢?
还是说,某一年的标准只是按照当年你家庭人口数来考虑呢?如果是这样的话,即使我2018年是六口人,但我用2014-2016年的五口人的标准,也可以申请呢?
实在是被这个问题困惑,恳请论坛中各位高人指点迷津啊!
现在犹豫要不要老二。可是担心人口增加了,之前的收入是不是还符合要求。如果明年人口数变成了六口,那么我2014~2016年的收入是不是就不达标了呢(不满足六口人的标准)?是否我在2018年初就无法提交申请了呢?
还是说,某一年的标准只是按照当年你家庭人口数来考虑呢?如果是这样的话,即使我2018年是六口人,但我用2014-2016年的五口人的标准,也可以申请呢?
实在是被这个问题困惑,恳请论坛中各位高人指点迷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