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
- 最大赞力
- 0.00
- 当前赞力
- 0.00%
看了先前的帖子,我有一些疑问,求朋友帮忙!
1. 假如我于2004年9月1日短登陆7天回国, 我不是可以最长等到2007年8
月31日再去吗? 然后在5年到期前即2009年9月1日原地不动住满2年就可以
吗? 然后我继续住到2010年9月1日不是可以申请公民吗?
"有可能在第二次入境时 即2007年8月31当时就被拒绝入境"吗?
2. 据说小孩不受"移民监"的限制,是怎么规定的? 我不想带孩子去,他太小了.
期待你们的回复,谢谢朋友们!
1. 假如我于2004年9月1日短登陆7天回国, 我不是可以最长等到2007年8
月31日再去吗? 然后在5年到期前即2009年9月1日原地不动住满2年就可以
吗? 然后我继续住到2010年9月1日不是可以申请公民吗?
"有可能在第二次入境时 即2007年8月31当时就被拒绝入境"吗?
2. 据说小孩不受"移民监"的限制,是怎么规定的? 我不想带孩子去,他太小了.
期待你们的回复,谢谢朋友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