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剛來溫哥華,在香港申請了一年工作假期來溫哥華,工作屬B類noc7283,但看到申請要工作滿一年,我8月7號來。。9號開始工作到15號出了第一期糧。。但是沒有交稅。。到了16號後開始先計交稅。。這樣計不就是不足一年嗎。。 這一年的計算有沒有寬限期的。。希望有心人可以解答。。
我朋友都是他比我早9個月來。。但他剛開始也是做B類noc7283, 但是因他老闆前三個月都是沒給他交稅。。所以他現在都一直努力搵老闆替他多搞一年工簽再申請。。他還有其他方法嗎
我朋友都是他比我早9個月來。。但他剛開始也是做B類noc7283, 但是因他老闆前三個月都是沒給他交稅。。所以他現在都一直努力搵老闆替他多搞一年工簽再申請。。他還有其他方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