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分析的有条不紊,抓重点而不忘小处,祝楼主早起成功~
但合伙生意,有点非常关键,就是权责一定要分明
看过太多人脑袋一拍就搞起来的合作生意,合作不久就散了,究其原因,无外乎是合伙人意见不和,饭桌酒后起哄产生的“总经理”并不能很好低履行他的职责,大小事每个合伙人都得插半手,出了问题谁都不站出来,公司也慢慢变成了每个合伙人亲戚朋友的大联盟
所以关系再好的亲戚朋友,应该有个当事人签字的明文式权责约定,根据股权票选或外聘“总经理”,股东与总经理共同制定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书面约定总经理的权限范围(如超过XX金额的审批权需提交股东决议、超过XX金额的合同需股东决议、无公司质押担保签署权、无公司无形及有形资产处理权.......),总经理权责范围内的工作各股东无权干涉,但可在高管会议上向总经理提出质询,股东不得介绍亲朋好友进公司就职,但对特殊人才可以在高管会议上提议表决,股东不得直接或间接另行从事或投资与公司业务相同或相同生意........
把大家绑在一条船上,才更能发挥同舟共济的效果,也许通过这样的方式,大家朋友反而可以做得更久,就是所谓先君子后小人,大家也应该有个现代化的股份合作制的概念
另外,现在的市场,对企业和品牌的包装、炒作也很重要,酒好不怕巷子深的年代早已远去,还有就是对细节的把握也很关键,因为往往细节成就品质,决定成败
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