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太多的人家是这样的,一方根本就没在加拿大长期生活居住过,一次税也没报过。也根本无需申请非居民,本来就一直是。一方在加拿大境内,一方在国内,在国内的能申请出非居民吗?我朋友委托会计师办了,差不多两年了都没批出来,问了另外一家说是不可能办的出的,楼主觉得呢?
如果你朋友的老公一直都没来生活,没有报过税,他们连在CRA都没有任何记录,为啥要申请非税务居民啊, 从一开始就是非税务居民,一直都是,还要办什么我也是这么理解,我觉得有些会计师说可以帮办非税务,其实是忽悠,先收钱再说,其实他们很明白结果如何的,是经不起推敲的。这边的很多会计师蛮黑的,骗新移民,我两个投移的朋友,老公两年了都没办下来。
这个论坛里面,就有老公自己到别国工作去,配偶家属继续在加拿大的,正经向CRA申请被批的non resident。税局判断你是否税务居民的最主要三点,配偶子女是否在加,在加是否有自住房。人不在不等于非税务。
本来只有居民才可以拿GST RETURN,这个在配偶是非居民的情况下,配偶肯定是没有那一份的,但在操作上,哪怕报税软件明确选了配偶是非居民,而且没有SPOUSE AMOUNT。CRA同志还是会给双份的CREDIT。
CASE BY CASE吧,看来漏洞地方太多了。
我觉得应该是你对税法理解有误。即使夫妻两个人都是加拿大居民,也只能一个人申请 GST return,而且和家庭总收入有关, 超过规定的数额,什么都拿不到。本来只有居民才可以拿GST RETURN,这个在配偶是非居民的情况下,配偶肯定是没有那一份的,但在操作上,哪怕报税软件明确选了配偶是非居民,而且没有SPOUSE AMOUNT。CRA同志还是会给双份的CREDIT。
CASE BY CASE吧,看来漏洞地方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