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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诉你外语学习的真实方法及误区分析(二) (转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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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高期(Upping the Ante)
  Upping the Ante?这可是第四阶段的词。没办法,Greg Thomson用这个词代表第二阶段,看着喜欢,继续沿用。
   经过两三个月的“图象+声音思维”训练,已经掌握了1000个左右的“声音”,它们会在很多英语句子中频繁出现,而且大部分是句子的“骨架”。虽然这时听整句子还不懂,但已经不再是完全莫名其妙的声音了。而且经过了TPR等条件反射式的训练,对很多“声音”的反应速度还是相当好的。这时,我们要开始提高了。首先明确目标:
  1. 要学会听懂单句子,建立整句的英文思维;
  2. 达到能听懂简单的,可能是慢语速的整段英文;
  3. 在提高期后期开始尝试简单“说”英语,实现简单沟通;
  4. 开始引入阅读材料(不是学习如何阅读);
  
   另外还有,很小声地说:“要了解一点英文语法。”我们先谈这一点,省得有人激动。再重申一遍:是了解一点英文语法,它的一些语法现象以及与中文的不同点。这是本人对语法知识在整个外语掌握中能容忍的最大限度,还是因为我们中文造成的。
  
   我们中文的语法,是全世界各种语言中最简单的,这也是造成汉语是世界上好学的语言的原因之一。怎么汉语是世界上最好学的语言了?不是听说汉语天下最难吗?谁跟你说的呀?又是人云亦云的误区。大家可能认为中国文化丰富,语言古老美丽,想必很难。其实正相反,而是巧妙而简洁。另外以前说汉语的外国人少,感觉一定因为它难学。其实并不是因为难,因为人家不爱学,中国太落后,学它没用。现在中国富强了,学汉语的外国人越来越多,大家发现身边中文好的老外越来越多吧。
  
   一个外国人,在中国生活一年左右,就能把“生存汉语”掌握的不错,听着还不怎么犯错误。而一个中国人同样到了外语环境下一年,尽管以前还学过多年英文,对英语的掌握程度也比外国人低,而且还错误不断。这一现象,在与来华后许多掌握了中文的外国专家一起分析后,发现是由两个主要原因造成的:
  1. 汉语对话是世界上最好学的,只要你不太计较“四声”的准确度,那学中文对大多数其他国家的人来说,是最容易的。在美国和加拿大的中国同胞们,如果有机会接触摩门教的传教士(加拿大非常多。在街上看到两人一组白衬衫黑裤子的年轻人就是。他们教会要求他们为不同民族人传教使用对方的语言而不说英语),会对他们身在美国加拿大的英文环境下从零基础,仅用半年多就掌握相当流利的汉语交流能力感到惊奇的。当然他们一定会跟你说是上帝帮他们的。尽管要认中国字时可就没那么快了。
  2. 外国人在中国能找到的语言环境非常特殊的而且是“非常理想”的,其中包含太多的通过语言环境自然掌握语言“有利条件”,而中国同胞在国外是很难找到的相似的环境。一会儿我们重点分析为什么会这样并重点分析这些条件是,看我们如何能“提纯”出比这更好的条件帮我们掌握语言。所以外国人来中国后,在中文环境中学中文比较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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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此不对中文英文哪个好学多辩论,学术界争论有,但不大,因为这命题目前只有中国学者比较关心。当然学任何一个新语言也都不是件简单的事。语言的变化多大家都一样,不能相对比,关键是在学习英文语法变化时,对中国同学来说,一般是往复杂变化,当然有些难度。要达到英文思维,更要习惯用英文事态思考,这更加明确了背会语法公式不能让我们会流利交流。但对于从中国的英语初学者来说,是有必要知道英语语法的变化的。我们把同样的简单句一对比就发现中国同学遇到的困难了:
   比如说:“你 很 漂亮”。中文就四个字,其实是三个单元,而且不可以再省略,否则意思就变了。英文是:“You are very beautiful.”其中 “are”是多余的,如果简化成“You very beautiful.”意思仍然完整。换其他人称时,中文直接换,英文这个“are”还得跟着变 am, is, are 等。换单复数也的跟着变,换疑问句还要变位置,换时态还要变。中文都不动,最多加个表时间的东西或疑问词就好了。
   所以进入第二阶段的开始,有必要了解英文有时态的变化,动词需要变,位置会变等等,最好是找个人讲一下(最多个把小时)。知道有变化,大概变成什么样子就好了,可千万别深入,什么词性语态啥的,都别碰。今后正确的语法是靠会说实现的,不是了解知识实现的。我们了解语法的主要目的是今后看到变化时知道是怎么回事,不要感到恐惧或迷惑就行了。正规的语法学习应该到此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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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听力内容设计
   这一时期听力训练的材料准备是最关键的问题,也是平时和同行讨论最多的问题。先把原则告诉大家:
   关键还是要提供“可理解性输入i+1”。这时,材料最理想还应该是有视觉辅助的,最重要的是其新增内容的出现(+1)是在我们现有水平(i)下 “可预测”(Predictable)的。
  介绍一个比较理想的学习条件,它可以是如下形式:(我们先分析理想条件可以是什么样的,后面会分析如果在缺少资源的情况下怎么办?其实就是如何模拟或寻找理想条件的替代品。我希望最后能帮助大家的是达到自己会判断分析如何能让自己接近理想状态的能力。)
  大家的水平(i)已经有1000个左右的“声音”在脑子里了,“可理解性”的实现难度降低了。这时候,一个比较理想的学习体系可以由两个部分组成。第一个部分,顺序也是在先,叫做“续列法”(Series Method),第二部叫做“生成对话”(Dialogue Generation)。两部分可单独使用,一起用最理想。第一部分从某种意义上说,是TPR的发展和延续,需要外教的参与。
  1.续列法 (Series Method)
  外教用简单英语结合肢体语言,实物和实景向你描述你日常生活中很熟悉的一个连续动作,难度控制在有(+1)为大约为10%-20%的新词汇(用1000个左右的词汇描绘这类动作很容易做到)。这种连续动作典型的是:
  如何泡茶?如何开车?如何用钥匙打开房门?如何刷牙等等一些生活经历的全过程,用全程动作和实物配合来边说边完成。
  比如如何开门:“First you take out your keys.(拿出钥匙) This is the key.(晃晃钥匙) Then you find the lock on the door. (找到锁)Use your key to unlock it.(用钥匙开锁) Turn the doorknob this way.(拧门把手) Then you push the door open,(推开门) enter the room,(进屋) and then close the door behind you. (回身关上门)。”
  有第一级基础的同学,结合老师动作完成听这个难度没问题。又形象,又直观。这种训练进行一段时间,很快就能听懂各种与生活经验相关的简单句了。
  上面这种训练还是单人的“独角戏”,达到一定熟练程度就可以进入接下来第二部的 “生成对话”(Dialogue Generation)。
  2.生成对话 (Dialogue Generation)
  大家注意,“生成对话”不是自己试着对话,还是听人家对话。对话只是指从“续列法” (Series Method)中的单人独白式的解说,变成了有交流,有反应的实景对话。对话的背景先用“续列法”同样方式单人介绍完毕,让你已经对对话的程序和大致内容了解,然后听对话。比如“如何打车”。先由“续列法”开始:First, walk to the street. Then hold out your hand when you see an empty taxi. If the taxi stops, you get on to the back seat. Say hello to the driver and tell him where you want to go. Make sure he has reset the meter. When you arrive, pay the amount shows on the meter and say good bye. Then close the door behind you. (当然不一定为此真打一趟车,可用教具模拟)然后听对话:一个人拦住了出租车,司机问“去哪里”,答“去…,离什么著名大楼或什么街很近”。路上人多车多,司机颇有怨言,“周末会好些…”到站了,“多少钱?”“多少多少”“给你100”“找钱50”,“拿好发票,别忘了东西”“再见”。 这一对话可以再来一段,程序差不多,内容不同,句子不同。但由于背景熟悉,程序限定,所以很容易“预测”对话内容。几个回合下来,这种场景的对话就非常熟悉了。生成对话的制作可以都用真人,但也可以找到一段对话的录音,再由外教把背景介绍和对话程序按上述方法表述出来加在对话前先听,再开始听对话。
  这两部听力练习的原则大家要掌握的是:
  1. 使用生活经验中熟悉的情景或经验能够预测的情景;
  2. 尽量使用视觉或动作代替语言解释,全过程都用“亲身经历”完成;
  3. 启始难度控制在第一遍听能到80%~90%能懂;
  4. 注意听,不要试图说话;
  5. 绝对禁止阅读和记笔记;
  6. 可以把过程录音以后听。
   美国、加拿大有一电视节目“Yan Can Cook”,一个著名华裔电视厨师Yan教大家做中国菜。他一边幽默地叨唠一边切菜、炒菜,几乎把每个菜、原料,制作过程的每个动作等,全部同步地用英文仔细地叙述一遍,当时惊叹为理想的“可理解性输入”体系!只是没好意思介绍给周围人,怕他们说我拿他们开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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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纽约人在北京v.s北京人在纽约
  
   看到了这阶段理想的体系的应该的样子,也就不难理解中国同学在国外自然英语环境中学习效率很低,而外国人到中国后很高的缘故。抛开两种语言特点的区别不谈,外国人在中国是很容易找到这种理想的“提高期”环境的。大家都观察到的是外国人来到中国,在中国人中生活和工作,是非常受到周围中国人的关注和欢迎的。尤其是咱们的年轻人,对外国朋友不但友好,还很愿意和他们交朋友,很多人以有外国朋友为骄傲。现在中国发达到了今天的地步,“崇洋媚外”的心态已很少见,大家这样做的原因主要是对外国文化,外部世界和外国人感兴趣,甚至有人也希望能这样提高一些外语能力。于是,当这些外国人在开始听中国人跟他们讲中文时,发现中国同学既耐心,又聪明,并努力调整自己的语言难度和速度,通过各种手段力求让听的外国人能理解(可理解性输入Comprehensible Input),而且从不嘲笑外国人的理解错误或很友好和开玩笑式地指出错误。(情感过滤Affective Filter)当他们能听懂或说对一两句中文时,受到的鼓励是如此另人感动,很多外国朋友都因此感到心里无比的温暖。没人给他们讲语法,也没人说你必须认识中国字才能学中国话。典型的“续列法” (Series Method) “生成对话 ”(Dialogue Generation)条件随时随地都存在。有的外国人这样描述:身边常有不是一个,而是一群中国朋友。开始时觉得奇怪怎么他们中有的人讲的中文有的好懂,有的难懂?后来发现是有的人善于自动调整和自己说中文时的速度和难度,而且通过各种方法巧妙的演示意思,所以才好懂。于是这些外国人很快先和这些“友好的交谈者”接触较频繁,而随自己汉语水平提高后,才和其他人到后来花时间多接触。这种“友好的交谈者”在语言学中有个名词,叫做(Sympathetic Speaker)或叫做 (Care-taker Speaker)。父母教婴儿说话时,不就是最先成为这样一个角色的吗?关于这个角色的任务我们下一阶段会集中论述。
  
   再看我们中国同学到了国外,那里的环境是怎样对他们的。首先,美国加拿大的当地人大多并没有什么兴趣特地去交中国朋友,不以见到华人为奇,甚至认为华人的英文好是应该的,因为当地的“华裔”英文是和他们一样好的。所以当他们见到我们中国同学时,并不调整自己的难度,而是用和当地人一样难度和速度的话跟你讲英文,其中充满了大量听不懂的(无效的)成分(我们以前举过的房东的例子)。当他们发现你的语言程度低时,有的人是会调整一下自己的难度,赶快把事情说清楚就走掉了,很少有人会耐心继续跟你用调整后的英语继续交流,甚至有些人连临时调整一下的耐心都没有。(以前每次在美国过海关时,总看到中国一些年纪较大的中国父母们去探亲,在通关时言语不通很着急,每次我都赶快要求去帮忙翻译,有时一下帮几个。但经常发现的是,这些父母很多并不是一点英文都不会,有的甚至是大学退休教授,可这些美国海关官员就是没有耐心稍微调整一下自己的语言或有其他动作图画等方式让这些简单的问话变得能懂。当我帮忙后,他们会假装客气地对我说个谢,但那份不耐烦是写在脸上。)所以大部分的中国同学在国外是处在一个不适合自己的程度,有效成分少,但又没有任何辅助手段让这些“无效”的东西变“有效”的艰苦环境中。所以这个自然的外语环境对掌握外语是很不理想的。当然不是一点都没用,每天还是能遇到一些“有效”成分的。(注意完全能听懂的也不是有效成分,因为那是以前会的。我们指的有效成分是原来不懂,但通过观察,推断和猜测能“变得懂了的”部分,这才是理解输入的要素。)所以一般需要5年的时间,有效成分加起来才够用。而在国外的中国同学的英语交流能力的另一个特点是:在一个语言阶段内有提高,然后就停住了。比如从几乎完全不懂到懂一点基本交流(仍第二级内),或从只简单交流到基本能用英文工作(仍第三级内),很难跨几个级提高。原因当然主要跟国外自然语言环境有关,还有一个原因是这些中国同学达到了一个能应付交流的某个程度后,就拼命用这个能力去应付生活,而且可以勉强应付。于是守住这种“舒服”的能力,不再去提高了。有人甚至不承认需要再提高。经常观察到一些中国同学很自信地和外国人交流,讲的还很快。当遇到有难度的东西时,装作懂或忽略不听,继续急着往下交流,直到双方误会到实在进行不下去的程度。这一现象令很多外国人觉得难以理解。把“语言”和“自信”也联系得太紧了吧。我想从这一点上讲,有些个别同学自己在态度上也有些问题吧。
  
  寻找人工替代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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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能创造这些理想的“条件”,学习效率大幅度提高,时间大量节省,那么学习外语绝对没有那么难,也不该那么难,更不应该把外语学习神秘化。
  
   下面分析大家应如何寻找这样的理想系统。大家一定要明白道理才会选,所以在下还是不能偷懒,要认真给大家分析,大家也不要嫌烦。
  分析清了上面的问题,大家可以清晰几个问题:
  1. 在自然外语环境下是否掌握外语快,跟具体是什么样的环境,提供给你的是什么难度,什么内容,如何通过各种“暗示”手段帮助你理解不懂的东西决定的。所以我们已经学会不再简单地说“关键要有语言环境”,而是如何找到理想有效的语言环境的问题。很明显,国外的自然语言环境,对第二阶段甚至第三阶段的同学效率并不高。(第四阶段的效率最高)
  2. 除了“关键期”的区别外,儿童所处的自然母语语言环境,或者儿童是到了国外后的自然外语环境,实际跟成人的语言环境非常不同。儿童的自然语言环境实际上是比较多地符合我们上面提出的“理想”条件。
  稍微分析一下儿童的语言环境:首先他们有Care-taker Speaker用简单的语言,有耐心地指着实物同Baby讲话。“这是猫猫,猫猫。”(Comprehensible Input i+1, where i=0)下次又见到猫,大人马上抱着baby跑过去,一边指一边说:“看,猫猫。”婴儿的大脑原来一片空白,既没有对猫的认识,也没有“猫”这个语音。但经过几次这样的经历后,“猫猫”这个声音是什么就掌握了。当尝试说的时候,如果说对了大人会欣喜地给以鼓励(Affective filter),这一正面刺激又强化条件反射。说错了不予鼓励,慢慢就弱化刺激。逐渐,语言能力开始增长,care-taker speaker也随着提高自己的语言难度。成人之间的成人语言对话对Baby来说,尽管他们在听,也有一点点其他作用,但在初期基本上是没有意义的(让baby听新闻联播显然是无意义的)。设想如果不让baby见到猫,仅用解释的方法,那他们永远也不明白什么是猫。盲童在掌握语言时遇到的挑战可想而知,家长们必须把猫抱来让他们触摸,他们只能通过触觉和听觉构建“猫”的概念并把它和“猫”的词相联系,但他们的这种能力是惊人的,反应出他们内心对了解世界的强烈愿望。聋哑儿童遇到的挑战来自另一面,他们可以观察到事物,但没办法建立与声音符号的联系。他们的办法是使用手语,把事物的同某个手型代码建立联系,建立特点同样符合正常人的规律,同样也有关键期。所以家长们要对有这些障碍的孩子有格外的耐心,抓紧时间帮助他们建立另一种符号进行的语言思维。语言专家曾对海伦.凯勒的特例进行过分析。在既无听力又无视力的情况下,如何建立语言能力?分析结果是除了安.莎力文的格外耐心和海伦仍在关键期外,跟海伦并非天生盲聋有直接关系。即和在一岁之前,她对世界的观察和语言的接触有关。尽管那时她还不会说话(Silent Period),但语言对她起的作用已经起了作用。关于在这一时期起的这种神奇作用,我们以后有机会再聊。
  
   所以儿童到了国外,他们所处的环境也是和我们很不同的,比如幼儿园里的小朋友们大家在一起做游戏,有大量的图象和肢体语言等等。而相反,成年人的语言环境,几乎是纯“对话”的环境,对话的内容和对话当时周围的情景大部分情况是没有关联的。比如同样谈论猫,成年人不需要指着猫来交谈,大家随便什么时候都可以进行没有情景的纯对话(情景在对话者的脑子里,通过语言符号的交换,实际是交换了头脑中的情景,比如他家那个可爱的猫长什么样子,有什么行为等,你随着听他的描述,展开想象,得到了他头脑中的描述的情景还原)。
  
   我们讨论上面这些的目的是:既然成人的语言环境不理想,而且儿童的语言环境也是只有部分因素起作用(只是比成人多),那么理论上是可以“提纯”这些自然环境中起作用的因素,紧密地编辑在一起,让使用者高效率地建立语言能力。答案当然是肯定的,这也就是我们上面层提到的各个研究层所努力的目的。只是由于第四层“语言产品设计者”普遍与上两层“语言教育学”和“语言学”严重脱节,才造成大量的语言学习产品充满错误理念,直接影响使用者的学习效果和速度。在中国这一现象由于大家对掌握语言的基本理念认识过底,这种脱节严重到了让人担忧的程度,出现很多拍脑门出来的“学习方法”。加上大家比较着急,往往没搞清自己的情况和如何学习,就急着去实践“一个方法”,得出“就得背这个,就得练那个”的结论。而很多人尝试了各种方式收效不高时,得出结论“学外语没办法,就是要刻苦,多听、多读、多背、多练”的结论,把是否练得有效完全放在一边,把学习外语搞得难了。(先不谈学语言,大家都熟悉的健美。比如要训练增长肌肉。如果是“越多举重物”越好,那应该搬运工最健美。大家知道当然不是。应该是在“举适当重量的杠铃,每个动作8-12次,做几组”的条件下效果最佳。重量选择一般是刚好能举这12次的。太轻了,多练多练多练,效果也差。太重,一次都举不起,完全无效。)
  
  第二阶段“提纯后理想体系”应该的样子的简单描述:
  
   这样一个系统,能在这一阶段语言难度下,由简单句组成的,对带有画面的故事情节进行连续的语言描述。故事最好是连续的,情节和画面的设计,应该是通过我们的观察,现有语言成分的掌握,与实际生活经验的联系以及故事情节的发展和上下文的关联,“预测”得出每句话的含义。下面详细分析具体的技术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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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尤其是多媒体技术的发展,人工模拟真实情景成为了可能,甚至可以作到比真实场景的条件设计得更加科学合理。计算机辅助语言学习Computer-Aided Second Language Learning (CALL)就可以从技术上实现我们的要求,提供这一理想条件。如果设计得符合语言学的要求,可能会比真人环境和教学好得多的。在真人教学中很难找到的教具(比如猫,总不能抱着猫去上课吧?大象怎么办?)而多媒体实现这个太容易了。另外,在我们听真人说话时,有时听得并不十分清楚,但戴上耳机效果可就不一样了。(而且一般人右耳分辨率高些。所以电话听着费劲时,就用右耳。有些人下意识一直在这么做。观察一下,有时被迫左手拿着手机时,一会儿非要用左手饶着脖子往右耳上放。很有意思。)另外一般来说,跟多媒体学焦虑度较低(Affective Filter)。多媒体唯一的问题是跟它说话的时候它无法反馈,可理解性输出(Comprehensive Output)不好实现,但好在这一阶段初期,我们还不用着急说英语呢。国际CALL协会和许多专家对应用多媒体技术进行语言学习做了许多研究,下面把和我们寻找系统最相关的最佳条件的技术细节列出:
  1. 每个画面最好是静止的。因为人在观察画面同时听与其有关的声音进行理解时,我们大部分的注意力放在眼睛上(70%左右),而对听觉的依赖很低。固然通过画面帮助我们理解了意思,但对耳朵的刺激程度是不够强的。而我们的眼睛在观察剧烈运动的图象时,是很不老实的,一直在追逐画面。这方面的理论很复杂,但我们已经知道必须降低视觉的注意力而把注意力转移到听力上。最直接有效的办法是固定画面,变成了“连环画”式的情景。
  2. 画面要求简单,信息尽量少,相素要低。因为即使画面静止了,我们的眼睛还是不老实。我们不可能盯住画面而不动眼珠,那样做除了一个点,什么其他信息都收不到,所以眼睛必须不断地快速跳动来回“扫描”画面才能获取画面上的信息。每次眼睛跳动的时间大约是五百分之一秒。这样一来,我们又“累着”了,注意力还是在眼睛上偏高,耳朵上偏低。所以只有通过减低画面的信息量,去掉没用的东西,降低图象像素,甚至要特意用计算机处理“模糊掉”背景图象,只要能明白是什么环境就好。有的设计者用简单的卡通画或flash来设计画面,理念是非常正确的,只是到了比较抽象的词语,需要依赖人物表情的细微处去体会时,卡通画显然不太合适,所以最好在人物的脸部用真实照片,同时人物的表情要做得比较夸张。
  3. 故事情节应该是连续的,故事人物,背景,故事的发展要有很强的相关性。不必每个场景上述要素重新来过。连续的故事才有助于提高听者的“预测”能力。(top-down 原理,以后论述)
  4. 根据情况,有的声音要稍先于画面出现,让听者先试听猜测,然后再用画面“证实”,有的情况需要声音后于画面出现,靠画面带动理解声音。具体的技术相当复杂,需要好的语言教学专家参与。这一点大家不用太深揪。凡事无绝对,不可能有100%理想的情况,我们也不必了解太细,否则又复杂了。
  5. 难度非常缓慢地逐渐加大。每个小段落完成后,有简单的重复练习和小测试。练习的方式最好是刚听过的内容稍变个形式再重复出现,别完全是原句子。另外80分万岁,打倒100分!得了100分只有两个可能,一是太容易了,需要调整难度,另一个是本来应该很快掌握80%,但为了从80到100,多花了几倍的时间(跟把空调从26度改到25度需要多花一倍的电力一个道理)
  6. 在这一阶段,应该使用标准发音,多种非标准音下一阶段才用。
  7. 不要阅读,所以不必有英文字幕(当然更不能有中文字幕)。在该阶段后期才建议尝试说英语。但这阶段可以跟读每个句子,但不必尝试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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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析完了以上最佳条件的一些重要细节,大家可能觉得有点复杂。其实回到根本上就是一个原则:能否提供在本人现有水平上的“可理解性输入i+1”的条件。大家本着这一原则,就基本会判断如何选择了。而且上述这些条件,完全都能做到的产品几乎没有,但有一些做到了比较相近。这一方面是由于语言学和语言产品设计的一些断层造成,但另一方面,即使有的产品对语言学原理应用得十分充分,在真正设计产品时,要针对大多数人而不能根据每个使用者的个人特点来调整,也使得它无法完美。比如这第二阶段的体系,对完全零基础而是用我们上面推荐的第一阶段方式学上来的同学,和以前有些“学习基础”而直接可以从第二阶段开始的同学,情况显然不同。但产品设计只能折中,不太可能同一内容设计两个路线。另外,语言产品的设计为了统一结构和形式,甚至在各阶段的学习方式上几乎相同。比如几乎无一例外地在各阶段都有“读,说,写”的练习。这些练习不是不能做,而是时机未到,练习效果不如放到后面好,甚至有的同学反而因此放慢了听力形成的速度。
   所以完美的体系不存在,只能接近。但大家应学会排除明显有问题的产品。给大家举个具体例子:看原文电视剧《老友记》是否好?答案是,在这个阶段不好。先不说这一级的同学听起来难度偏高,大家发现《老友记》中的英文大部分是以生活中成人之间的“对话”形式出现的,跟看到的图象情景关联度不大甚至完全没关系。比如大家一起讲笑话,并没有通过演员的动作完全把该笑话的细节和情景“表演”出来,而是大家一听,从语言上就听懂了,所以哈哈一笑。再加上这一阶段的同学对美国语言中文化的成分也缺乏了解,所以这种语言的“可理解性”很低。(只对更高阶段的同学比较起作用,因为英文水平到那时,很多东西的理解已经不主要依赖于图象了,甚至许多抽象的词和概念,本来就是图象和动作无法展示的,而是靠其他条件,关于这些我们下在阶段会讨论)。
   有的同学找到的一些专门教语言的教程,是有带图象的。拿来一看,两个老外在画面上你一言,我一语地在进行英语对话,这些也是典型的“无效画面”,因为从影片中完全无法根据图象推断和对话内容有任何联系,跟回家听录音差不多。
   还有一些最近出现的对传统教材的改良设计,应用了右脑辅助的功能,主动采用增加“图画”的方法。方向是对的,但难度比较大。因为很多传统教材当初并非是为能够使用图画和设计,所以加图象的时候有些困难,有的图画看起来甚至比杨子荣上威虎山带的联络图还复杂,这显然有点搞过头了。
   好了,目前就对该阶段分析的判断产品的技术,先讲到这里,以后可以再详细讨论。大家只要把握我们说的有效原则,同时又能凡事不绝对化,在语言教学产品十分丰富的今天,还是可以收集许多“有效”成分的。下面我们回到这一阶段的学习和教学继续往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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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末世圣徒
  
   耶稣基督末世圣徒会The 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day Saints,是基督教的一个特殊的门派,教徒们称自己为末世圣徒,简称LDS。该教会的的俗名叫做摩门教,原因是该教会除信奉普通的圣经外,还有一本更受该派教徒重视和信奉的《摩门经》The Book of Mormon。该教派于十九世纪中起源于美国。第一任教主史密.约瑟Joseph Smith,称自己在丛林中两次见到了上帝。上帝(后来又被改说成一个叫摩罗乃的天使)传给他一本写在金叶上的遗失的古老经典《摩门经》,并启示他翻译这一经典。据说该经由古埃及象形文字写成。大家还记得罗塞达石碑故事里的法国人商博良吧,他正好在当时刚通过罗塞达石碑破译了埃及象形文,但显然这一消息还未来得及传到美国,史密.约瑟就称自己在上帝的指引下,通过一个水晶球看过去,翻译了埃及象形文的经典。翻译完后,他说金叶原著被天使收回了,所以我们见不到原著。《摩门经》主要讲述了犹太人的另一枝,数千年前来到了美洲大陆,建立了灿烂的美洲文明,修建城市,发动战争。战争一直持续到距今400年前。真比欧洲的故事还丰富多彩。后来这里的人们惹恼了上帝,上帝将他们的皮肤变黑以示惩罚,于是他们很多人因此变成了皮肤深色的印地安人。该教会自称拥有教徒约1000万,分布于世界各地,但主要集中在美国犹他州的盐湖城。该教派由于这本缺乏证据支持的《摩门经》和赞成一夫多妻制,为基督教其他教派所排斥,有时还被称为邪教。但一般摩门教徒生活行为检点,也并不闹事,所以在信仰自由的美国与大家相安无事,特别又集中在偏远地区,到也乐得清净。所有教徒都会把自己收入的十分之一奉献给他们的教会,所以据说该教会每年有十亿美圆的收入,所以很富有,大量盖教堂。大家如果看到顶上有个吹金色号角天使的建筑,那就是摩们教堂了。
  
   这样一个特殊教派想要在提他主流教派统治下发展新信徒,一定需要大批志愿的传教士。他们的办法相当有效。由于可以免兵役和保送上杨百翰大学(没错,大家熟悉的杨百翰大学正是摩门教会大学),很多年轻人很愿意传两年教。于是19到25岁的年轻摩门教徒(男生为主),都踊跃报名当传教士。有意思的是,传教士们都是二十出头,却被称成为“长老”Elders。“长老”们都先集中到一个犹他州传教士培训中心Missionary Training Center (MTC)进行两个月左右的培训,然后两人一组,奔赴世界各地去传教。传教工作的一个严格要求,就是必须使用当地语言而非英语传教。而这些传教士在开始培训前,完全不知道可能被派往的国家和需要讲的外语,而且对这些外语是完全零基础的。要求他们马上到一个全新的国家或美国加拿大的外来移民中,而且还要用全新的语言传教,听起来几乎是天方夜谈。但他们不但全都做到了,而且掌握外语的速度和水平十分惊人,甚至成为他们成功发展教徒的最有利的工具和“见证”。他们会用这个能力告诉那些发展对象,是上帝和《摩门经》的力量帮助他们神奇地实现外语能力。这一能力对那些在美国加拿大的英语环境中苦苦挣扎而对学习英语几乎绝望的外国移民来说,无疑是个重大打击,同时也是巨大的吸引。很多移民被他们拉入了教,一方面是为他们的语言能力所折服,另一方面是由于语言能力低,社交圈小而很孤独所致。现在终于有外国人说着他们熟悉的语言和他们耐心的交谈和关心他们了,而且自己的外语仿佛也有希望了。所以这种方式上门传教对中国等国的移民相当有成效,而相反另一个类似方式传教的教会“耶和华见证人(Jehovah's Witnesses)”,因为没有这个能力,在传教方面显然落后。那么这些传教士是通过什么方式,在美加这种英文环境下,迅速掌握外语能力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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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先看一下这些“长老”们的外语水平提高的速度:第一个星期,简单外语语音、语法知识的讲述。后几个星期,听说练习。九个星期后,能够达到“生存外语”的能力,就出发了。半年左右,已经可以简单交流并尝试用外语传教。一年左右,已经达到流利的外语交流而独立进行用外语的传教工作。一年以后,已经开始带新人了。用传教士培训中心总监Mark Jarman的话说:“一般我们的传教士在三天学的外语,比在一般在学校里两年学得都好。”副总监Gene Hill还公开在新闻发布会上宣部这一结论。这一言论在某一方面是过分夸大,三天学的内容量当然无法和两年相比,但另一方面是事实,即他们三天掌握的交流能力,比传统学习两年都多。这些传教士外语掌握速度之快,水平之高,往往让美国中央情报局锁定和招募退役传教士去工作。美国中情局锁定这一目标人群了理由是:1,他们一般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以白种人为主,不太可能受民族因素影响而偏向其他国家;2,一般在国外呆得时间短,每天就是传教,不太有机会培养和外国的其他复杂联系和被“策反”。作为在加拿大和美国学中文的传教士更是如此;3,外语水平高超,其他经过培训很难做到如此效果。
  
  外语传教历程:
  
   告别了家人,未来的“长老们”就带着行李来到了“传教士培训中心”报到,开始了两到三个月的培训。几万名学员在一起,除了每日的传教培训外,最主要的就是外语培训。在开始学习时,大家并不知道自己要派往的国家。等到分配语言训练时才知道大概要去的目标。被分到学欧洲语言甚至亚洲部分语言的的学员都沾沾自喜,知道将要到欧洲或亚洲遥远的国度去体验新奇。而被分配学中文的同学一个个愁眉苦脸。一方面知道中国不许传教,所以他们的命运是被分到美国和加拿大,负责在中国移民中传教。这两个国家对他们来说,实在没有任何新奇感。另一方面,大家这时候还认为中文很难学。(等到一年后他们学会了中文后,他们就又都不这么想了。一方发现中文没他们想象的那么难,另一方面,又都十分庆幸自己掌握了如此有用的语言。)语言训练的种类达50种之多。第一周,先对外语做一般性了解,发音规律,语法规律等。对学中文来说,还要学一个汉语拼音。(汉语拼音对美国人来说,除了四声外,实在是非常容易的,几天就掌握了。因为我们的拼音是从英语的拼音规律中借鉴来的。)然后开始听力训练。在有些培训中心还建有“语言屋”。曾有个学员兴奋的说:“传统课堂上可以学到的是复杂的语法知识,但没人教会我上厕所如何问别人要手纸。”学员们需要大量听住在里面的语言教师在生活中如何使用该语言。很多都是退役传教讲外语,学员还规定必须经常和他们一起做饭等。很多形式的TPR或Series Method得到普遍实践,入门效果十分明显。
  
   掌握了“生存外语”,长老们上路了。开始时是跟着“老长老”一起访问教民的家。他们穿好整洁的白衬衫,黑裤子,胸前戴着一个写着他们的姓氏和职称的黑色塑料牌,比如“Elder Smith”(中文就会被叫做史长老)。来到了移民的家,礼貌地敲开门,然后“老长老”面带微笑,用流利的外语说:“我们是耶酥基督末世圣徒会的传教士,为您带来了上帝的福音。可以跟您谈一谈吗?”这些移民们,除非对教会极端反感,一般都会有礼貌地让这些流利地讲着自己民族语言的人进屋谈谈。毕竟平时可交流的人不多。然后大家开始家长里短地谈起来。而这些几乎只听得懂零星几个字的实习长老,仔细地观察和聆听老长老与教民的交谈。交谈过程包括与教民聊家庭生活,并经常可以通过他们的一些动作实现理解,比如一起看家庭像册来讲述家庭成员,一起作饭,逗小孩子玩儿和辅导小孩子功课等(Series Method 和Dialogue Generation)。天聊完了,老长老们开始传教。长老们用外语开始讲圣经,特别是摩门经,实习长老在一旁静听。尽管经书上的语言,这时对实习长老来说难度过高,但一个特殊因素让这些内容的“可理解度”变得很高,那就是这些实习生对经书内容非常了解,只要能抓住几个字,就知道讲到哪里了。通过听单纯讲述和听有关此话题的提问和对答,十分有效地迅速跨越了这第二语言阶段而同时进入第三阶段。(当然这里还应用到了几个语言学的其他要素,比如:Parsing, Culture Bank, Top-down vs. Buttom Up等等,我们后面会详细讨论。)不用太多分析,大家已经发现他们就是能够充分使用我们分析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中提到的各种“最佳条件”,所以速度快。
  
  偏要当文盲
  
   在此需要特别提到的是:传教士们在学其他大部分语言时,对文字的掌握而并太不费力,就算是放在实现交流之后学习,也没有引起大家多大注意。而在学习中文时,大家一年多的时间达到了流利的程度,大部分人根本不认识中文字,因为他们根本不学认中文字,只学汉语拼音,一心就想着赶快成为汉语的文盲!翻开他们手中的圣经和摩门经,居然是用汉语拼音写成的。这一点实在是太精彩了!这刚好反映出摩门教对外语实现过程理解的正确性,深刻性,也正是他们语言掌握效率高的主要原因之一。这一点,也正是最值得中国同学深思的一个现象。因为中文的特殊性刚好能够说明这一点。大家发现无论是长老们,还是咱们身边的会讲中文的外国人,很多都是不认识汉字的。(有人是因为学着觉得很困难,有人干脆懒得学。而学汉字的外国人在学习汉字速度上表现出明显的差异,正和他们个人的“学习能力”有直接关系。)这一简单现象背后逻辑关系还真比较饶人,我们慢慢地解套。
  
  前提:语言的本质是思维,更准确地说,是以声音为主的思维,所以语言能力,首先建立的是用这种语言的声音交流的能力;一般其他语言里文字的掌握,是通过学习“字母如何代表声音”来实现的对文字的掌握,除了中文以外,都是声音的符号,本质上是不学习“认字”的;惟独中文是特例,几乎是世界上唯一在使用的象形文字,跟声音没有太多关系;而中文的识别,是需要通过努力学习才能会的。非常不同于识别其他文字的原理,甚至使用了大脑不同的部位。
  
  结论:掌握任何语言,都应该先掌握其语音的交流,然后在学习文字;一般语言的文字,是可以根据语音的规律自然掌握,不需要学认字。而学认英文字,对中国同学来说,是实在太容易的事情。
  车轱辘话半天,大家云里雾里,我们先看个报道吧:
  
   2005人民日报报道:教育部设在解放军306医院的认知科学与学习重点实验fMRI脑功能成像中心与香港大学合作的最新科研成果揭示,使用表意象形文字的中国人与使用拼音文字的西方人的大脑中,语言障碍区不在同一个地方,中国人有独特的语言区。研究发现,使用拼音文字的人,常用的是后脑的威尔尼克语言区;但使用中文的人,此区几乎用不到,常用的是前脑的布鲁卡区。中文的语言区更接近于大脑运动功能区。由于中文语言功能区与运动区紧密相连,要想学好中文要多看、多写、多说,靠 “运动”来记忆,而学习英文则应注重营造一个“语音环境”,注重多做听说的练习,因为英文的那一个语言功能区更靠近听力区。现在很多人学了多年英文却是“哑巴英语”,因为用学习中文的方法来学习英文是行不通的。该研究成果已在世界科技类最具权威的刊物美国《自然》杂志上发表公布。
  这一报道已经点明了中国同学不太了解英语的本质是“语音”这一情况(我们前一阶段主要在分析到底什么样的语音环境最有效和最佳),但可惜,因为我们说过上面的逻辑比较饶,该报道就有一点饶住了,并没说完全明白。应该是这样说:汉语的本质也是语音交流,只是到了文字的部分,中国人才使用了特殊的大脑部位来记忆。学中文“字”,需要多看,多写,靠“运动”来记忆。而英文的“文字”部分,常用的是后脑的威尔尼克语言区,而威尔尼克语言区更靠近听力区。所以英文无论语音和文字,并不是靠多看,多写和记忆。所以用学习中文的方法来学习英文是行不通的。
  
   大家都快看烦了吧,我们还是回到第二期的“悉得”吧。使用了Series Method 和 Dialogue Generation,听的能力逐渐提高。这时候千万不要着急,还差得远。能力有一定的了,但还太局限,到第三期才会增长和拓展。第二期的总时间跨度每个人会比较不同。如果能够达到理想状态,专家分析应该是三到六个月可以完成。我们还是保守一些,至少六个月吧。在进入第二期的后段,我们可以开始可以试着说一点我们熟悉的外语了(错了没关系,既不要着急,也不要忙着更正)。然后可以开始接触文字了。接触文字的目的完全不是为了学习拼写,而是在下一阶段,可能学要文字资料帮助我们掌握英文理解能力。因为我们说过,英文是不需要学认字的,会说就会认,而且中国人都是认字高手。在我们就这一问题讨论之前,我们先讲一下那个被历史遗忘了的人的故事吧。
  
   倔强的拉丁文教师
  
   在十九世纪的法国,有一个拉丁语教师,他有一个很普通的法国名字,叫做弗朗索瓦(Francois Gouin)。在法国教拉丁文教得好好的,突然在1878年的某一天,觉得自己应该学习德语了,于是决定停薪留职一年,到德国汉堡去学德语。当时正是在语法-翻译法统治的时代,而且因为自己是学习拉丁语的大行家,于是他认为最好的学习德语的方法当然是背诵德语语法书和248个不规则动词啦。于是他把自己关在一个房间里整10天。弗朗索瓦太有才了,10天的时间他背会了整本语法书和全部动词,于是他兴奋地奔向德国大学的课堂,来测试他的德语能力。“哎呀!怎么一个字都听不懂?怎么任何语法结构都辨认不出来?怎么没听出一个刚背过的动词?”老弗没放弃,咱是语言专家呀,连希腊语都学过。想起希腊语的词根了,于是老弗又背会了800个德语词根,当然还有各种相关词汇。他觉得这回至少“基本的德语”应该差不多了吧。于是他又跑到了大学课堂…“哎呀!怎么还是一个字也不懂呀?”这回这个可爱而倔强的老弗终于放下他语言专家的架子,开始上街上学德语去了。可他的语言能力实在太低,啥也听不懂(无效声音),说的德语还遭到了那些老外的嘲笑,于是羞愧难当,又回到的自己的房间里,开始翻译歌德和习勒的作品(够猛的)。结果还是“哎呀!”又花了数星期背德语对话,结果还是“哎呀!”于是又花了几个月的时间,背下了三万字的德语字典,结果怎么还是“哎呀!”在德国一年期满,老弗没有学会说德语。他觉得好郁闷,还是啥语言专家啊。
  
   老弗回国了,见到了久别的故乡和亲人,也见到了一年不见的刚满三岁小侄子。一年不见,小侄子已经是个可爱的,一直说个不停的小话匣子了。记得去年自己出国走的时候,他还只能咿咿呀呀胡比乱画呢,怎么才一年就成这样儿了。他一定有个学习语言的秘密!老弗开始意识到语言教师可能“都搞错了”,外语也许不该这样学。于是他开始天天泡小孩子了,观察和分析他们掌握语言的奇特本领。倔强有时是有回报的,弗朗索瓦提出了续列法Series Method,一个直接从听力对话入手,不学语法知识,不背单词,不要翻译的方法。但倔强有时又限制人的发展。老弗不擅长推销自己,1900年的人们并不了解和广泛使用他的方法,他的发明的续列法Series Method倒是被狡猾的同事贝立兹给“拿来主义”了,创立了著名的贝立兹学校而名利双收,结果很少有人还记得这位说“教师都搞错了”的老弗的功劳。但无论如何,这位倔强的拉丁语老师的痛苦没有白费,一个比较合理的语言教学方法诞生了,弗朗索瓦向传统的语法-翻译法进行了一个人的战争。今天这场战争在全世界已经取得了全面的胜利,但在某些地区至今仍阴魂不散。只要语法-翻译法还存在一天,弗朗索瓦那孤独的火炬将永不熄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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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阶段的策略讲到此处差不多了。总之,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练习听力,而关键是找“可理解性的入。”这种输入可以来自老师,来自多媒体教程,来自外语环境的某些特定场景,等等。关键点再给大家总结一下:
  1, 千万不要着急学文字,语言掌握的关键解决“声音”。
  2, 不依赖语法知识和中文翻译,重点是“猜测”着听。
  3, 参考Series Method, Dialogue Generation。
  4, 在后期能听懂简单段落和简单对话时,可以模仿和重复一些句子并尝试自己说。
  5, 最后,可以开始阅读一些与听到的对话有关的文字。注意一定要在听之后才能读,千万不能一发现听不懂马上去翻看文字来帮忙。
  
   这一阶段的结束,应该可以听懂生活中简单的语言。如果非要与词汇量挂钩,应该是2000到4000。用知识量来衡量,应该也就是高中毕业左右的量,当然听力程度相对高。
  
   在进入第三阶段之前,有两个迟早要讲问题先探讨一下吧。一个是单词,一个是拼写。
  
  最香、最亲、最爱,也最臭、最烦、最恨
  
   大家对英语单词就是这一感觉,听着跟有的女孩子对老公的感觉似的。大家对单词的感情实在太复杂了。
  
   不过到了这里,谁还再问:“那到底要不要背单词啊?”或还在说:“背单词很重要!”就太不应该了。因为到现在应该知道“背单词”这一说法本身就存在问题。背单词指什么?如果是指单纯背英文单词的中文解释,词性和拼写的话,那是在背知识,结果一定是哑巴英语,背多少又有什么意义?弗朗索瓦在100多年前都证实过了。如果“背”下来的是这些单词的全部“声音”(可不是音标)和实物或概念的直接联系,那对交流才可能有帮助。但大家已经知道这种能力不是靠背来的。但无论如何,单词是语言的基本组成单位,对单词有正确的了解有助于语言的掌握。
  
   英文到底有多少单词呀?韦氏字典上是四十五万个,牛津字典上五十万个,英国伯明汉大学曾编纂的单词集有两千万个。这就是英语的特点,单词量巨大。那一般Native Speaker掌握多少单词?有人认为是50000,这显然有问题。让一般Native Speaker考GRE单词,才20000以内,大部分人已经很困难了。一般认为Native Speaker应该在15000到30000单词量之间。跨度如此之大,跟个人受教育程度十分有关联。这一点很有意思:在中国,尽管个人文化程度有差异,很少会出现在交流中听不懂对方词汇的现象(专业术语不算),而这在英文中是常发生的事情。另外在中文中,谁要是使用了一个文雅的词汇或成语,听者大多都能懂,也没人会有意见。在英文中确不同,说一个“大词”,经常有人听不懂,不是让别人感到惭愧,就是让人反感,有人还会不客气地说一句:“English please!”。另外我们看中文小说,很少有不认识的字或词,但Native Speaker看英文小说,碰到不懂的词是常事。我们一般能有15000以上的单词量,应该算可以了。当然Native Speaker除单词外还掌握了大量的短语,这一点我们先不讨论。这15000左右的单词,出现频率和非常不同。某个统计资料显示:
  
  最常用的2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10%。
  
  最常用的20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80%。
  
  最常用的前50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97%。
  
  最常用的前100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98.5%。
  
  最常用的前15000个单词,出现几率或使用频率达99.5%。
  
   统计的背景和条件不同,这一数据会有所不同,但大致比例如此。大家发现单词量越大,使用频率增长百分点越小。经常有同学说:“一般英语交流就使用5000个单词。”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有道理的。一方面是使用中97%的单词就是这5000个,另一面是假如你就流利使用就这5000个单词组合的句子,完成复杂交流也应该没有任何问题,但阅读还有困难。
  
   最前200个单词,虽然量少,使用率最高。这些单词是:hello, bye, good, bad, this, that, he, she, is, are, come, go, before, after, on, in等。这些词汇太基本了,使用频率太高,相信大家就算当初是背的,也基本上换成自己的思维了(he和 she可能还没有)。有的MBA课程上甚至还教给学生,在去国外谈生意之前,最好能掌握这类外语词汇,在社交场合很有用,特别是去日本,会得到格外的尊重。
  
   第二层2000个单词,应该是高中英语范围内的。如果能流利使用,已经可以听懂简单生活对话了。第三层的5000单词(包括那2000),是无论对话和书面,使用最频繁的单词,达97%了。所以这5000单词,一定要建立“声音的思维”,否则交流困难。大家常说的“哑巴英语”现象的表现之一就是已经掌握这5000单词的知识而没有建立“声音的思维”。建立方法我们已经在第二阶段讨论了简单形象2000到4000左右的单词。还有一些,特别是一些抽象的词汇怎么办,我们到第三阶段讨论。
  
  该背时就背吧
  
   从5000到15000这10000个单词,数量巨大,但使用频率低。要依在下的意见,您愿意背就背吧,不用管什么“英文思维”了。在下的“实用主义的情节”,在此可以泛滥一下。凡事不可绝对化。出现几率这么小的词汇,建立英文思维的条件太不容易实现,强迫自己实在不必要也不现实,反而会降低效率。设想听到的大段英语中,每100个词才出现三个是靠中文翻译“背”下来的词,就算先从记忆中提取,在脑子里再翻译一下,对理解速度的影响实在是太小了。甚至即使没想起来意思,也基本上不影响整体理解。要是再抱着严格执行“英文思维”的要求死教条,那就有走上“极左”错误路线的危险。所以大家就开背吧。好消息是,这10000个词汇,实在太好背了,最多三个月就好了。“背单词”尽管不能解决交流,但“背单词”本身实在是件容易事,怎么老有人喊难呢?俞老师的方法大部分同学知道,而且很多人手里有老俞的“红宝书”。在下只是为重申“认为背英文单词难的观点是个误区”,再讲一下好了。这一讲,就又要讲革命史了。
  
  威廉大帝
  
   威廉于1027年出生在法国诺曼底城镇法雷兹。因父亲罗伯特于1035年意外丧生,威廉八岁时就当上了诺曼底的公爵。但从幼年起,一直身一个朝不保夕的危险境况之中。长大成人的威廉,在与诺曼底的封建诸侯进行了长期连绵的战争以后,牢固控制住了他的公爵领地。后来威廉决定通过武装入侵英国来强行夺取英国王位,于是1066年,在法国境内组建了一支海军舰队和一支陆军部队。 本来8月初就作好了启航的准备,但是由于呼啸的北风使出征日期推迟了。而正在此时,挪威国王哈拉尔德•哈德雷德横过北海入侵英国。英王哈罗德不得不把他布署在英国的南部准备对付威廉挥师北上对付挪威的进攻,9月25日在斯坦福大桥之战中打败了挪威军队,挪威国王被杀。就在两天之后,英吉利海峡上的风向变化,于是威廉率领数千军队,迅速穿过英吉利海峡。哈罗德没读过孙子兵法,竟以疲惫之师南下抗击威廉。1066年10月4日两军在哈斯丁斯大桥交战,威廉以逸待劳,用骑兵和射手成功地击退了盎格鲁撒克逊部队,哈罗德国王自己首身异处,两个兄弟也被杀,剩下来的英国领袖中谁也没有能力招募新军或与威廉争夺王位。当年的圣诞节,威廉在伦敦登上英国王位。
  
   诺曼底侵略者虽然数目较小,但他们的征服,不仅为威廉及其继承人摘下了英国王冠,也深刻地影响了随后整个英国的历史。诺曼底征服以前的五、六个世纪中,英国文化基本上是条顿族文化。诺曼底族本身就是北欧海盗的后裔,其语言和文化属于法国。因此诺曼底的征服起到了使法国文化和英国文化密切交往,结果在英国产生了一种法国与盎格鲁撒克逊相溶的混合文化。而这一混合的一个重要结果,是发展了一种新的英国语言。大量的新词进入了英语之中,其数量是如此之大以致于在现代英语词典中源自法语或拉丁语的词比从原来盎格鲁撒克逊语派生出来的词要多。而且在诺底征服以后的三四个世纪里,英语的语法很快就发生了变化,大体上是朝着更简单的方向变化。要不是威廉大帝,今日英语可能同低地德语以及荷兰语只有细微的差别。威廉的一个人的行为,致使一种主要的语言以完全不同的形式存在。有趣的是,威廉自己只会讲法语,而且是个目不识丁的文盲。(当然他的法语交流能力还是很强的。我们已经知道不会阅读并不影响语言能力)。
  
   这一历史对我们的影响在于,大量的英语单词变得十分好背,因为大多是由法语,拉丁语的词根构成的。了解和掌握这些词根,可以成倍加快背单词的速度。用俞敏洪老师的话讲:“如果巧妙地采用词根记忆的方式,10000个单词应该在100小时以内解决,很多同学只用大约60小时。”我们大多数考过GRE的同学都作到了,他们是在大约200小时的时间里背下了20000个新单词。不考G的同学根本用不着这么多,再有10000个单词就是高手了。简单重复一下词根记忆的原则和方式:
  
  1, 大家希望掌握的英语单词中,80%以上由词根构成,而且刚好是大家现在不会的复杂词(2000个基础词以上)。越简单越不用词根,比如this, that, big ,bag.
  2, 同一词根使用的单词在几个到几十个之间,会一个就会了一串;
  3, 常用英文词根有几百个,大家只需要250个左右就可以了。而且这250个中,有大约100个大家已经认识了,可能没意识到;
  4, 每天不要贪多,用30分钟就记100个,再用10分钟稍微看一下昨天的。三个月一到,10000个拿下,才花了60小时。
  
   方式嘛,举一组词根大家玩一下吧:pel 推, tract 拉. pro向前或向上, er/or 人或机器, re再次或往回, dis 离开, com/con 一起, ex 出, at去。
  Propel, propeller, repel, dispel, compel, expel.
  Protract, tractor, retract, distract, contract, extract, attract. 十几个即使都是生词,三分钟足够了。
  
   社会上很多快速记单词的课程或书籍,大多是这一方法的变种。个别走得太偏的还有给每个单词讲故事,大家可千万别跟着跑。还有人讲什么词头,词尾,词中,词节,词根,词缀,搞得好复杂,一个简单的方法,把250个小玩意分6类,实在没必要。当然有的词根和词的意思稍有一点远,但关联性还是比较强,稍饶一下,还是很好记的。(大家可以参考蒋争老师那本258个词根9000多单词的那本英语词汇奥秘和俞敏洪的红宝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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