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夫妻双方离婚了,我是说假如;
但孩子是加拿大出生的。 如果父亲有扶养孩子的能力并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的话。
请问:
孩子可否带离加拿大去别的国家生活?需要怎么做?可否带离加拿大别的城市生活?应该怎么做?
儿哥露面了. 先给俺说说西藏支教的事. 我挺感兴趣那事.
现在给你出主意.
孩子是加拿大公民, 年幼, 带去哪儿都没问题. 问题是真的有孩子的抚养权, 还要他/她妈的谅解和同意, 因为他/她妈可能有定期探视权.
因此, 如果是你老弟的事, 建议你先搞定前妻, 切不可弄得水火不容, 让她专挑命门和你捣蛋. 如果她很爱孩子, 不肯长期分离, 你这选择容易搁浅.
不过, 你如果腰缠万惯, 可考虑为她提供定期探视的经费, 看能否达成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