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解。你提交税务居民认证表,除非你干干净净出户,否则认定你做税务居民的几率极高。但认定了,其实也无所谓。cra关于这个事和华人打过6次上法庭的官司,没一次赢的。这些官司的标的,背景都比刚刚说的要严重得多。总之就三句话。收入少,那就报也无所谓。收入多,就看你的主要居住,主要收入来源和留居加拿大的时间。
初级人士,总是死扣字眼,想以residency来判断,接着是研究social tie.实际上,这个tie的interpretation完全掌握在CRA手里,甚至我可以说是谁在处理你的CASE,不同的CRA工作人员,都不一样.
理论上,象小雷音说的那样,专业会计报税人员理解政策更深透,但是,income tax act解释权不在会计师手里.CRA乱来,你还是自己麻烦,浪费自己宝贵时间金钱.
不想惹麻烦,就尽量把自己的CASE简单化.还有就尽量不要把资产摆在CRA眼皮底下.卖药的,军火的,走现金交易的.CRA从不浪费时间,因为抓的住也拿不到钱.
要想想CRA也要效益的,本身也是个官僚机构,靠骗联邦政府拨款混饭吃的机构.它也要表现它的"绩效".追不到的税款明知你有问题也装不知道不想浪费时间.而摆在它眼皮底下,而且肉很大,你即使守法也莫名其妙的给扣上个想不到的事.有兴趣的人士看看Cameco 公司给税局咬这个案例吧.
我在这不是鼓励人偷税和逃税,而是只想说,不要太天真的总想着是否守法,你要想的是是否合理.要明白这个官僚机构,和别的官僚机构没啥区别.都是张口闭口加拿大利益,而实际为它自己部门利益奋斗的机构而已.总见过一些人天真的说,加拿大只要守法,怕什么? 错!错!错!,你守法也有可能摊上大事.而你手上没东西可以给人拿,谁都不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