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如果在办理省提名期间结婚,选择什么时候比较好?拿到提名信之前的省提名阶段?还是递大使馆补料阶段?还是拿到枫叶卡之后登陆之前?下飞机之后要申报的材料上有是否结婚,如果和加拿大掌握的材料不一致是否不能登陆? 看到有些网友的帖子说,结婚之后补料就行,也看到有的人审批时间大大加长,或者没通过的帖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