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们看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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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事是不能明讲的 房价升 很多老人卖房去乡下养老 城里能填补空缺的只有手头有钱的老中

bc在建的最大养老院正在Chilliwack 破土动工

老中聚集的地区 到处搞模型屋 先搞黑老中族裔形象 拉低地价 老让大建商低价吃进造高层让老中抢楼花 然后政府再下手割韭菜

房东很多也是老中 租房政策这么一改 既顺民心稳定了房租 还可以打击散户 一箭双雕

最后发财的事政府和大资本家 倒霉的是散户投资者 其中大部分是老中 跟股市搞死散户一个道理
 

jie0333

我是一个包租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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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哥华得租房条例修改了,以前有个条款:定期租房合同在合同到期得时候自动失效,租房者必须搬走。现在改成,即使是定期合同,只要双方没有签署新得合约,那也自动按月续约。房东需要给租客2个月得通知时间,要求结束合同,还需要租客同意。如果租客不同意搬走,那合同继续。只有在需要自住得情况下,才可以要求租客搬走。

修改得目的是保障租客利益,不管什么样得合同,没有租客同意,没有特定情况(其实就是要自住一个情况),不能终止合同。声称是堵了一个法律漏洞。

我看了以后觉得很心塞。这样得规定明显违反合同法,明显侵犯房东得权利。要是一个好租客,哪个房东会去赶人呢,一个不好得租客,法律极力扩张他们得权力,这是什么样的平等社会!

当然,不见得是不好的租客,还有一种是租了很多年,租金很低的租客,这个规定是防止房东赶人,换租客涨房租。听起来这些人是比较可怜。可是每样东西都有市场价格,房东要求自己的财产有合理回报,有什么不行呢?

这样以后烂租客会更多了。想想就心烦。

我觉得可能有些房东会为此卖房。政府于是可以多收一次税费。果然怎么样他们都是赢家。

其实房租涨,并不是房东的原因,是市场的原因。政府放任房价狂涨,然后牺牲房主的利益来做出爱民的样子,那样租房的人就会投票给他们了吗?我要是租房的,我还是要骂死政府,你们要让我租一辈子房吗?
魁北克一直这样,只要租客不愿意走合同就必须继续,更可气的是如果租客欠租,在租房委员会判决之前你不但不能赶他走,还得继续为他服务,租房委员会判决他需要付租金并要求他搬走后,由于他没有工作,你找不到可以替他付租金的地方,他也不需要什么好的信用记录,所以不但拒绝付钱,也拒绝搬走,我自己还不能阻止他入住,不但4个月的租金没收到,还需要再去花1500-3000请专门的机构去强制将他搬出去。我最近就遇到这样一个赖子,一点办法都没有。所以加拿大租房条例表面是保护弱势群体,实际就是保护无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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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北克一直这样,只要租客不愿意走合同就必须继续,更可气的是如果租客欠租,在租房委员会判决之前你不但不能赶他走,还得继续为他服务,租房委员会判决他需要付租金并要求他搬走后,由于他没有工作,你找不到可以替他付租金的地方,他也不需要什么好的信用记录,所以不但拒绝付钱,也拒绝搬走,我自己还不能阻止他入住,不但4个月的租金没收到,还需要再去花1500-3000请专门的机构去强制将他搬出去。我最近就遇到这样一个赖子,一点办法都没有。所以加拿大租房条例表面是保护弱势群体,实际就是保护无赖。

纽约旧金山的房东们几十年前就已经认命了。 很多租约甚至是世代相传的。 相比纽约,多伦多的房东还是幸运的了。

下面文章讨论纽约租约的继承问题, 好笑但这就是生活。 LOL

A.L., Glen Cove, L.I. Answer: The New York Estate Powers and Trusts Laws, Section 13-1.a, says a lease is an asset of the estate. Section 236 of the Real Property Law gives an estate the right to assign the lease with the landlord's consent. The law gives the landlord 10 days to ask for additional information about the tenant.


Within 30 days, the landlord must either grant the assigning of the lease or reject it. In the opinion of Errol Brett, a lawyer who frequently represents tenants, if the landlord refuses the estate's tenant, you would have to resort to the State Supreme Court for an opin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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魁北克一直这样,只要租客不愿意走合同就必须继续,更可气的是如果租客欠租,在租房委员会判决之前你不但不能赶他走,还得继续为他服务,租房委员会判决他需要付租金并要求他搬走后,由于他没有工作,你找不到可以替他付租金的地方,他也不需要什么好的信用记录,所以不但拒绝付钱,也拒绝搬走,我自己还不能阻止他入住,不但4个月的租金没收到,还需要再去花1500-3000请专门的机构去强制将他搬出去。我最近就遇到这样一个赖子,一点办法都没有。所以加拿大租房条例表面是保护弱势群体,实际就是保护无赖。
那请出去了没有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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