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被调查了。因为在国内待过一段时间,被移民局盯上了。但他确实是后来居住时间够了才申请的。我入籍时候好像没要求这些
不在BC省还真不了解详情,我在阿省,阿省的医疗是新移民登陆三月内登记,生效日从登陆日算起,外省来的在本省住满三个月即可。随便住哪只要在本省。楼主5月已住此房都登陆超过半年了吧,如果这都会担心被认为没有make home in BC,讲不过去吧,没得申辩吗?。温哥华最好了,很多月子中心,我们卡城连找月嫂都不易。住月子中心也是有租约的,和短租合同一样,住两三个月,暂时的解决方法,花钱省心养胎,一个孕妇自己大冬天跑来跑去还费神受气,算了,想想都累。能否讲讲那两个被追讨医疗费的详情?看过有报导被追医疗费的一例是生子后回流中国了,后来过几年回来续签枫叶卡时被追讨,会不会是她不符合五年住满三年的条件呢?这位朋友和其他网友们一样都是好心人,都在热心帮助楼主,但是好心人出的主意却不一定都是好主意。
楼主是刚登陆的新移民,先生又在中国,如果她现在去住月子中心,等于没有在BC省安家,而没有在BC省安家,则无权享受BC省的医疗保险保障,那么生孩子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医疗费用则必须自付。
类似情况在这个论坛的网友们身上已经发生过多次了,今年接触到了两例,都是被MSP调查后取消了保险保障,其中一例就是因为住月子中心,MSP认为那位新妈妈没有make home in BC,被追索医疗费十几万;另一例涉及的金额更高,被追索二十多万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