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乱七八糟的,你都没弄清楚我的情况,我不清楚楼主的心态是怎样,把自己的生活弄得这样的。以前看过报道加拿大离婚没有给孩子抚养费一大把,你与前夫斗,把自己的青春与精力全部牺牲。每个月那四五百刀,不值得,在加拿大最保护是妇女与小孩,你不申请父母过来,你可以申请福利金,应该也有好几百。
我广东有几个高中同学,三十多四十岁,男的做到科长级和主任级,男干得好,婚姻可以,
女的有三位,一位是已经升任初中学校副校长,离婚带一孩,也与离婚男带一孩过日子。
另两位分别是 , 一位是独生女,父亲做生意,她到温哥华拼了个小孩,带两孩,离婚,因为男的赌博,果断分手。现在与男友同住,相敬如宾,男友也有两小孩,共有四个小孩,听她说与看相片很和谐。
还有一位,女的投资移民到澳洲,就她一人,与丈夫分居,就小孩放寒暑假才回国,她也有两孩,初中和小学私立全寄宿的。她是孩子放假前一天才坐飞机回国,夫妻状态不太好。
说的事例是,工作肯定要找,但是幸福还是要找,你把主要精力花在离婚钱财这个问题上,真的最不值得。
谢谢!我没有离不开他,离婚是我主动的。已经分居自己带着孩子们生活差不多三年了,他先起诉的要求孩子的全部决定权但不想养孩子或者不付抚养费,我的想法是如果他同意签sole custody给我,他就可以不用付任何费用。但我上个律师说他不会同意。所以只能交给法官判决,他不肯协议的话只能等法院判决,而等这个判决有可能是半年或者一年,要花无数的银子(才一个月我已经付给前个律师一万多刀了,可以想象一下如果半年一年下来要花多少),所以现在我申请了legal aid,因为不是个人付费的原因,没有律师肯接案子(油水少).这是个现实的世界!那就好,现在最起码有政府帮找律师,心态轻松点,毕竟还有两小孩。我真的不知道你的具体情况,就是觉得没有离不开谁。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如果离婚了,找到下一位可能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