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前輩,小弟申請自雇移民已兩年了,最近再次收到第二次補件通知,第二次補件比第一次補件更精簡,要求補件如下: 1.無犯罪證明 2.工作在職證明 3.全家戶口資料 4.薪資證明 5.繳稅證明 6.存款證明 7.全家照片各六張 8.出國紀錄(7/02-7/11曾前往加拿大) ****以上於第一次提供過**** 是否移民進度正在進行了?在做最後確認嗎?還是他們把資料搞丟了? 請各位前輩幫忙解惑,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