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来自加拿大环境部
Legal Requirements
Notices with respect to substances in the National Pollutant Release Inventory (NPRI)
https://www.ec.gc.ca/inrp-npri/default.asp?lang=En&n=71D56679-1
现在有一个项目 Toxic Reduction Program, 沥青厂应该在里面,但是安省环保局说这些污染物分六组,四组是每年工作时间总数20,000小时,是10个full time的工人的企业,我们隔壁的沥青厂工人不足10人;另外两组是看
Minimum threshold, 他们说他们在3月16日来看过了,都达不到 这个
Minimum threshold, 所以这个沥青厂不必在这个Toxic Reduction Program里面。
我今天中午收到这个答复,当时在忙,3点多回信要他说明这个
Minimum threshold 是指在多长时间段内的排放量,他们是如何测量的,是不是就是在 3月16日 测的。我的记录表明那一天沥青厂没有工作。感谢一位警察教我记录发生的事情,他有一个小本做记录,从那以后我也记录每天发生了什么,所以很容易就知道了那天沥青厂是没有排放污染的。结果是将近5点的时候收到所谓的自动回复,他不在办公室,7月10日才返回。
我经常发信问问题得不到回复,这种事情环保局和市政府都做。
这个事情起源于去年12月,我在家园网谈沥青厂的事情,有网友送了这个 Toxic Reduction Program 的信息,我发现隔壁的沥青厂不在里面,就发信问,也就是在此之前环保局是没有来观测的就已经决定了它不在里面,因为我问,然后在3月16日来了一次,6月29日告诉我结果。
每一件事情基本上都有疑问,沥青厂的营业执照从2014年开始问,到现在搞清楚的结果是无论市政府还是环保局都没有人看见过这个执照,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他们在此之前一直很坚定地说:沥青厂有执照。按照规定当沥青厂申请污染排放许可的时候必须提交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但是这个星期才终于知道他们没有提交。长达3年,无数次地问,才得到这样一个结果,然后环保局好像什么事情也没有一样,告诉我没有,完了。我只好再问,那么怎么可以发放污染排放许可呢?还没有答复。市政府的回答从他们的执照是市政府发的,到我们发现市政府无权发放沥青业务的执照,他们改口说市政府没有要求沥青厂有执照,也就是沥青厂是不需要执照的。这个信息也是这样传达给环保局的人的,不需要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