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唐人的回答!几年前第一次报海外资产的时候我的保险经纪建议第六项报家具汽车这类的,现在该怎么办?向税务局说清以前理解有误可以吗?我还有些投资的黄金在其内,黄金要报吧?还有请问唐人,13年的海外资产是不是一定和以前报的金额相符?谢谢!
首先,还是要坚决纠正“报海外资产”这个说法,所谓“报海外资产”是个讹传,而且是个极其荒唐、遗害极深的讹传,从朋友问的这些问题就能看出这个讹传所造成的误解有多深,给大家造成的不必要的担心和麻烦有多少。
根据《加拿大收入税法》,加拿大税务局关心的只是你有多少应税收入,应纳多少税款,它从来就没有权力,也没有兴趣知道你在海外拥有多少财产。
T1135叫做《外国收入核对表》。收入核对,与资产申报,这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件事。
前面的两个问题,我的建议是,既然不明白,也就根本没有必要自己弄明白了,交给会计师处理就是了,费用不过是请朋友吃顿海鲜的钱。就像你想吃一道菜,想自己做却弄不明白菜谱也不会做,那也就没有必要弄明白了,去餐馆花钱请人家大厨给做就是了。
纠正了这个表格的名称,也就回答了你最后问题。如果你能回答2013年的收入是不是一定与以前年度的收入一样,你就能回答你自己的问题。
最后我要问个问题:如果你在中国,遇到税务或会计方面的问题,你会去找保险经纪咨询吗?
最后编辑: 2014-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