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一共住了有四个月,10月份时老公申请放弃枫叶卡,一个会计师的意思是,2014年的税(2015年4月前申报)还是要报,因为2014年老公还属于税务居民。2015年的税(也就是2016年4月前申报)时就不必要报税了。另一个会计师说,就算你持旅游签证,但老婆孩子在加国,你在加国住四个月,也算加国税务居民,需要申报。
有人了解了吗?
--------------------
看了下评论,2014年仍须报税,这是肯定了。
现在的纠结点在于2014年10月我老公放弃身份(邮寄了IMM5872表格),改拿探亲签证,那他还要不要给税务局寄NR73表格,让税务局来认定他的非税居民身份,还是2015年的税直接不报就完事了?
有人了解了吗?
--------------------
看了下评论,2014年仍须报税,这是肯定了。
现在的纠结点在于2014年10月我老公放弃身份(邮寄了IMM5872表格),改拿探亲签证,那他还要不要给税务局寄NR73表格,让税务局来认定他的非税居民身份,还是2015年的税直接不报就完事了?
最后编辑: 2014-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