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一个例子:
有一个女孩子,是车主,但驾驶记录非常的不好,保费非常的高。因为年纪轻,而且驾驶记录不好,很明显保费价格是很高的。
我猜测agent是在其中搞了手脚,因为后来她出了重大事故之后被拒赔,因为被保人的名字是她妈妈的名字。
因为,有时候,保险agent为了竞争关系,会用年纪大记录好的人的名字去申请保险,把被保人的名字换成非车主,这样保费就有可能降下来。但是,这是非常的危险的。
这个例子就是这个女孩在一次事故中严重受伤,连肚子里的孩子都不保,这样的情况索赔起来是非常可怕的,一百万能否打住都是一个问题,但保险公司经过调查发现,女孩所开的车车主就是这个女孩,而被保人却是她的妈妈。保险公司拒赔。因此案件进入进一步调查程序。也就是当初申请保险时的信息披露问题,即到底客户告诉agent车主是谁的问题。受害人说当初告诉的就是女孩本人而不是女孩的妈妈,而agent说是女孩说是妈妈的名字,但死无对证,中间没有任何的书面的东西。
因为这起著名的案件,保险规则都变化了。现在每个申请保险的人都要提供车主证复印件给保险公司,以证明真正的车主是谁。
许多向我申请保险的人都会问:为什么在你这里申请保险这么麻烦,要提供这么多材料?
我的回答是:保险公司就是这么规定的,你不给没有关系,保险公司向我要的时候我给不出这些材料,保险公司是不会提供保险的。我的观点提前面的麻烦是为了避免今后的麻烦,不要以为简单方便就是好事,麻烦从来都是由怕麻烦引起的。能够真正理解这个问题的朋友,今后是不会有麻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