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另一方面看,讓我們談談贖罪吧!
一個人犯了法,坐了牢,刑期過後,是否就變成沒有罪呢?
宗教上說的罪,和法律上說的罪,是有少許不同的。犯了罪,無論服了多少刑,總是洗不丟罪惡所帶來的羞恥,這個羞恥是終身的,有些人為此而想盡辦法,折磨自己,但事後仍然感到羞慚。有些人會做種種善事,希望可以贖罪,但這些人內心知道,這是沒有作用的,只是在沽名釣譽。
在加拿大,有些人,犯了罪,服刑後,到社會各階層處,現身說法,勸人不要犯上他所犯的罪,他不是以老師或教授的身份說教,而是以活樣板的身份,以作見證的方式,提供警惕,而非索取憐憫。無論能否贖罪,這是比較可取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