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中国人大硕士嫖娼死亡案 发生在加拿大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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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踏入加拿大国门就被击毙的波兰 移民是怎么弄死?

同樣是命案加拿大能給你真相,連翻墻人士都能知道到底發生了什么。

共匪的趙國能做到嗎?

替朝廷洗地前,先動動腦子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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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透露,在实施行动时,涉黄人员基本都很配合,几乎没有遇到过反抗现象。涉黄本身并非“大案”,在此过程中对抗警方,反而会触发民警的职业神经。“平时 抓嫖,手铐都不带,一方面是当事人怕丢人不愿意戴手铐,另一方面,也是确实用不着。”多位目击者称,当晚雷洋跑着呼喊救命,身后有便装男子追赶,随后雷洋 被摁倒在小区停车位上。事发地龙锦苑东五区有不少楼是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和国安局的员工宿舍。因为探头坏了,“那几天的视频没了”。——从进店、点人、 脱衣、打炮、收拾、穿、出门、十分钟就完成,这哥们简直就是1分钟突击队员嘛。还有要给钱,对方还要收钱,抱个单位名字,对方还开了个收据(网上还有收据 图片)写那么多字。这10分钟内得干多少事啊!//记者问:雷洋是怎么死的?警察:他涉嫌嫖娼了!记者:他是怎么死的?警察:摄像头坏了!记者:他是怎么 死的啊? 警察:拍摄设备摔坏了!记者:他到底怎么死的? 警察:他支付过200元嫖资!记者:卧槽我就问他到底是怎么死的啊?!警察:小姐帮他打飞机了!记者:……
尼玛的,嫖娼的原来是尔这头死轮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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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是命案加拿大能給你真相,連翻墻人士都能知道到底發生了什么。

共匪的趙國能做到嗎?

替朝廷洗地前,先動動腦子好嗎?
即使和嫖娼一点关系也没有,即使没有犯罪,能够死在民主自由的加拿大皇家骑警手里,也是多么的光宗耀祖啊!做鬼也高人一等——不,高鬼一等,哈哈!!!
 
最后编辑: 2016-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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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恐怕会白死

作者: 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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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案出来后,我马上想起了我的湖北黄冈老乡孙志刚:2003年3月17日晚上,任职于广州某公司的他在前往网吧的路上,因缺少暂住证被警察送至广州市“三 无”人员(即无身份证、无暂居证、无用工证明的外来人员)收容遣送中转站收容。在这里,孙志刚遭到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收容人员的野蛮殴打,27岁的年轻生命 嘎然而止。

雷洋失去生命时也才29岁,女儿刚出生两周,一家三口的幸福生活刚刚开始。用“飞来横祸”形容孙志刚和雷洋的遭遇,看上去比较贴切。在孙志刚死亡之 前,也有很多没带有效证件的人上街并未被收容、更别说被打死了;在雷洋死亡之前,无数人进过洗头房或者经过洗头房的门口,也没有被便衣警察抓住、更别说被 打死了。

然而,偶然中有必然。那些“漏网之鱼”只不过没有遭遇到正在执法中的警察而已,或者说即便遭遇了却有幸碰到还有良心和底线的警察。如果碰到的是孙志刚和雷洋面对的警察,那么他们的命运极有可能和孙雷二人一样。

在警权一方独大、缺乏有效制约的中国,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处于岌岌可危的状态,相当得脆弱,随时都有可能丧失掉。这也是不少人用脚投票、移民 他国的原因所在。作为曾经的调查记者,我清楚地知道当初的收容遣送站里是以收容“三无人员”来敛财的,而那些抓嫖的警察也经常是领着指标来填充单位小金库 或者自己的腰包。

雷洋是否嫖娼,由于警察执法失当(目前所有证据均是在雷洋死后警方再去补来的)已经没有真相可言。单方面渲染这方面的信息对于死去的雷洋而言是一种 抹黑,同时也有转移警察执法违法的嫌疑。现在世人关心的是雷洋怎么死在警察的手中。一个29岁、身体健康的年轻人,从未有过心脏病史,怎么会突发心脏病?

雷洋死后,他的人大校友接连发声,受人瞩目。其中人大88级校友在公开信中说的一段话引发许多人的共鸣:我们遗憾地发现,虽然自2003年孙志刚案 后新的胡温政府及时废除了收容条例、人们免除了因为缺乏暂住证而可能被随时收容的恐惧,虽然2013年习近平主席主导废除了劳教制度、人民免除了未经审判 即可由公安机关强制剥夺人身自由多至两年的恐惧,虽然法院审判向更独立、更公开、更公正的方向加速改革,但是,警方任意侵害人身权利的普遍现象并没有得到 根本遏止……

孙志刚案和雷洋案掀起如此巨大的风浪,引发如此强烈的共振,实在是因为这关切到每个人最基本的人身安全权利,但凡正常思维的人会想:如果今天不发 声,我也完全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孙志刚和雷洋,走在街头被警察叫住、带走,稍一反抗就被殴打致死。要知道孙志刚和雷洋并非草根,他们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尤 其是雷洋,人大硕士毕业后留京工作。

所以,我们看到在孙志刚和雷洋两案上,社会取得广泛共识。素来呼唤“民主法治”的右派人士纷纷发声,左派人士也不甘落后,譬如何新就写博客痛切地 说:当警察执法没有约束与限制时,当警察执法没有严格的执法程序时,当警察执法如黑社会一般时,谁能保证这个国家公民的人身安全与自由?特别是,如果有人 仅仅是涉嫌犯罪时。要知道,在警察眼中,任何人都有可能是犯罪嫌疑者。警察滥用国家暴力必须予以遏制。否则每一个公民都可能遭遇类似事件!

从孙志刚之死到雷洋之亡,13年过去了。期间还有很多中国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被劳教、被精神病、被碾死、被击毙。说实在话,我很赞成“雷洋的死绝 非意外,而是一场系统性的悲剧”这一结论,并进而对前景感觉悲观,“系统性的悲剧”源于“系统性的痼疾”,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岂是一个雷洋案所能解 决?!

当年孙志刚之死换来收容条例的废除,引发许多中国人(包括我在内)对“依法治国”的期待,但是后来发生的事情则让人心渐凉:收容废了有劳教,劳教废了有“寻衅滋事”,“寻衅滋事”之外还有“扰乱公共秩序”、“分裂民族”、“颠覆国家政权”等新罪名不断涌现……

如今雷洋之死能换来什么呢?对警权的约束?我真得不敢有这样的期待,只要不改变延续多年的“稳定压倒一切”的执政思路,只要不愿意“还权于民”,那么“民”的一切抗议均会被视为“危险”因素而被压制、铲除。而执行这项任务的,主要靠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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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玛的,嫖娼的原来是尔这头死轮子!

我朝愛國腦殘,圖文并茂,加漫罵,外加發射輪子。

朝廷好狗,表現不錯,今天多添兩根骨頭,慢慢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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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说蓝可儿么?

好像蓝可儿案,你朝并沒有瘋狂刪貼,封民之口吧。

就算警察依法處決犯人,開槍令沒到,死刑犯卻死了,那個警察也該被調查交代一下的吧。

你朝人民似乎連死刑犯的待遇都達不到,這說個的過去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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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蓝可儿案,你朝并沒有瘋狂刪貼,封民之口吧。

就算警察依法處決犯人,開槍令沒到,死刑犯卻死了,那個警察也該被調查交代一下的吧。

你朝人民似乎連死刑犯的待遇都達不到,這說個的過去嗎?
尼玛的,尔是朝廷吗?有无删贴尔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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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男子安全路过洗脚屋行动指南

2016-05-14 20: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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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当你走过那间洗脚屋,是不是都放慢了脚步?

你想偷呀偷偷望一望她,是妹子还是个大妈?

如果你真是这样的男人,麻溜改了吧。这两天的事想必你也知道了,洗脚屋不光洗脚,还洗命。

不信谣不传谣,根据官方通报,几个便衣,晚上,在洗脚屋旁边的道路上,拦住了行走中的雷洋进行盘问······

于百十人之中遇见想要遇见的人,于小半夜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这个该死的,也没有别的话可说,唯有大喝一声:‌‌“哎,你站住,跟我们走一趟。‌‌”

29岁的雷洋不跟他们走,后来就死了。

不去想雷洋到底十分钟搞了什么飞机,按照官方说法,他嫖娼了,不关心,这个问题不聊了。

只是提出一种假设,假如是你,纯洁的天真的玻璃一样的你,从来不嫖娼的你,某天路过洗脚屋,突然路边蹦出几个便衣大汉跳出来要拖走你,你怎样做才能保卫自己?

你很愤怒,你不去,他们依法强制你,于是你死了。不巧洗脚屋门口和小区能拍到的摄像头都坏了,更作死的是警察拍摄的设备也被你打坏了,后来你就不是 一个路过的,而是从洗脚屋出来的,洗脚屋的人全部被抓了,他们也要生活,于是全都指认你嫖娼了,你想跳出来反对,可是你已经死了。

你不但死了,电视台还指着你的鼻子说,看,这个嫖客。

所以,是有必要学习一下,如何安全走过洗脚屋了。

安全准则第一条,最好不要一个人经过洗脚屋。

从管理者角度来看,每一个男人,因为都自带犯罪工具,所以都是天然的潜在嫖客,独自走过洗脚屋,不是真嫖也想嫖,这逻辑,没毛病吧?

安全准则第二条,实在找不到伴儿,又不得不经过洗脚屋,要牢记一慢二看三通过。

一慢,当你将要经过洗脚屋的时候,首先调整呼吸放慢脚步,心中默念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举手投足要气定神闲像个干部,千万不要忘记,雷洋被抓理由之一就是警方说他行色匆匆比较可疑。

步子迈得太大,不但容易扯着蛋,还容易丢命。

二看,注意周围有无三三俩俩,游手好闲人士守株待兔,确定没有,才可以正常通过。

如果为了壮胆,也可以目不斜视,高唱红歌。

雄赳赳,气昂昂,路过洗脚房,不乱看,不乱想,坚决不嫖娼······

这样就算有埋伏,估计也不会抓你。

人家只是抓嫖,不是抓神经病啊。

但很多时候,你是看不到他们的,毕竟他们是专业的猎手。所以——

安全准则第三条,也是最重要的一条,如果被抓,要牢记警察是上帝的原则。

一定要明白,就像嫖客也有人权一样,抓嫖的基层警察也有职业尊严。

他都被领导派来干抓嫖这么手拿把抓的事了,抓几个完成任务写总结,搞点小钱创个收,你还让他抓错人?他以后还怎么在单位发展?如何面对同事们疑惑的目光?

这个时候你还跑?你还狡辩?不打你连上帝都看不下去了。

所以上帝掩面关掉了监控摄像头。

所以你唯一正确的姿势是各种配合。

嫖娼了吗?

嗯,嫖了。

双飞了吧?

飞······飞了。

是群P吧?

啊······您看就我这身体······警官我错了,P了。

一般而言,只要不是像广州区伯、武威记者这样被定点陷害打击,抓嫖这种事,谋财不害命。

别说让你承认去洗脚屋嫖娼,就是让你承认去洗脚屋卖淫你也得认了,大丈夫能直能弯。

毕竟,在抓嫖这件事上,警察绝不会轻易放过一个坏人,也不会轻易放过一个好人。要伸冤以后会有机会,当时活下来比什么都重要啊。

安全准则第四条,如果要跑,一定要跑掉

但你要明白,你跑掉了,也就跑掉了,警察再蹲守下一个倒霉催的就行了,一般情况下不会在背后朝你开枪。

但你没跑掉,依法弄你几下,可能刚才就是你这辈子最后一次冲刺了。

所以,本文的中心思想终于呼之欲出了。

疼自们啊,平时多练习跑步是多么的重要。

你以为为什么那么多人开始跑步?这叫平时多流汗,到时少流血。

随风奔跑自由是方向,洗脚屋前勇敢闯一闯,就让辅警在你矫健的步伐后面,渐行渐远吧。

不说了,跑步去了,跑得越远越好。

跑,为上策。

你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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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透露,在实施行动时,涉黄人员基本都很配合,几乎没有遇到过反抗现象。涉黄本身并非“大案”,在此过程中对抗警方,反而会触发民警的职业神经。“平时 抓嫖,手铐都不带,一方面是当事人怕丢人不愿意戴手铐,另一方面,也是确实用不着。”多位目击者称,当晚雷洋跑着呼喊救命,身后有便装男子追赶,随后雷洋 被摁倒在小区停车位上。事发地龙锦苑东五区有不少楼是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和国安局的员工宿舍。因为探头坏了,“那几天的视频没了”。——从进店、点人、 脱衣、打炮、收拾、穿、出门、十分钟就完成,这哥们简直就是1分钟突击队员嘛。还有要给钱,对方还要收钱,抱个单位名字,对方还开了个收据(网上还有收据 图片)写那么多字。这10分钟内得干多少事啊!//记者问:雷洋是怎么死的?警察:他涉嫌嫖娼了!记者:他是怎么死的?警察:摄像头坏了!记者:他是怎么 死的啊? 警察:拍摄设备摔坏了!记者:他到底怎么死的? 警察:他支付过200元嫖资!记者:卧槽我就问他到底是怎么死的啊?!警察:小姐帮他打飞机了!记者:……
伊朝卖國腦殘,圖文并茂,加漫罵,外加發射五分。

朝廷好狗,表現不錯,今天多添兩根骨頭,慢慢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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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恐怕会白死

作者: 章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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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案出来后,我马上想起了我的湖北黄冈老乡孙志刚:2003年3月17日晚上,任职于广州某公司的他在前往网吧的路上,因缺少暂住证被警察送至广州市“三 无”人员(即无身份证、无暂居证、无用工证明的外来人员)收容遣送中转站收容。在这里,孙志刚遭到工作人员以及其他收容人员的野蛮殴打,27岁的年轻生命 嘎然而止。

雷洋失去生命时也才29岁,女儿刚出生两周,一家三口的幸福生活刚刚开始。用“飞来横祸”形容孙志刚和雷洋的遭遇,看上去比较贴切。在孙志刚死亡之 前,也有很多没带有效证件的人上街并未被收容、更别说被打死了;在雷洋死亡之前,无数人进过洗头房或者经过洗头房的门口,也没有被便衣警察抓住、更别说被 打死了。

然而,偶然中有必然。那些“漏网之鱼”只不过没有遭遇到正在执法中的警察而已,或者说即便遭遇了却有幸碰到还有良心和底线的警察。如果碰到的是孙志刚和雷洋面对的警察,那么他们的命运极有可能和孙雷二人一样。

在警权一方独大、缺乏有效制约的中国,公民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处于岌岌可危的状态,相当得脆弱,随时都有可能丧失掉。这也是不少人用脚投票、移民 他国的原因所在。作为曾经的调查记者,我清楚地知道当初的收容遣送站里是以收容“三无人员”来敛财的,而那些抓嫖的警察也经常是领着指标来填充单位小金库 或者自己的腰包。

雷洋是否嫖娼,由于警察执法失当(目前所有证据均是在雷洋死后警方再去补来的)已经没有真相可言。单方面渲染这方面的信息对于死去的雷洋而言是一种 抹黑,同时也有转移警察执法违法的嫌疑。现在世人关心的是雷洋怎么死在警察的手中。一个29岁、身体健康的年轻人,从未有过心脏病史,怎么会突发心脏病?

雷洋死后,他的人大校友接连发声,受人瞩目。其中人大88级校友在公开信中说的一段话引发许多人的共鸣:我们遗憾地发现,虽然自2003年孙志刚案 后新的胡温政府及时废除了收容条例、人们免除了因为缺乏暂住证而可能被随时收容的恐惧,虽然2013年习近平主席主导废除了劳教制度、人民免除了未经审判 即可由公安机关强制剥夺人身自由多至两年的恐惧,虽然法院审判向更独立、更公开、更公正的方向加速改革,但是,警方任意侵害人身权利的普遍现象并没有得到 根本遏止……

孙志刚案和雷洋案掀起如此巨大的风浪,引发如此强烈的共振,实在是因为这关切到每个人最基本的人身安全权利,但凡正常思维的人会想:如果今天不发 声,我也完全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孙志刚和雷洋,走在街头被警察叫住、带走,稍一反抗就被殴打致死。要知道孙志刚和雷洋并非草根,他们都是受过高等教育的,尤 其是雷洋,人大硕士毕业后留京工作。

所以,我们看到在孙志刚和雷洋两案上,社会取得广泛共识。素来呼唤“民主法治”的右派人士纷纷发声,左派人士也不甘落后,譬如何新就写博客痛切地 说:当警察执法没有约束与限制时,当警察执法没有严格的执法程序时,当警察执法如黑社会一般时,谁能保证这个国家公民的人身安全与自由?特别是,如果有人 仅仅是涉嫌犯罪时。要知道,在警察眼中,任何人都有可能是犯罪嫌疑者。警察滥用国家暴力必须予以遏制。否则每一个公民都可能遭遇类似事件!

从孙志刚之死到雷洋之亡,13年过去了。期间还有很多中国人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被劳教、被精神病、被碾死、被击毙。说实在话,我很赞成“雷洋的死绝 非意外,而是一场系统性的悲剧”这一结论,并进而对前景感觉悲观,“系统性的悲剧”源于“系统性的痼疾”,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岂是一个雷洋案所能解 决?!

当年孙志刚之死换来收容条例的废除,引发许多中国人(包括我在内)对“依法治国”的期待,但是后来发生的事情则让人心渐凉:收容废了有劳教,劳教废了有“寻衅滋事”,“寻衅滋事”之外还有“扰乱公共秩序”、“分裂民族”、“颠覆国家政权”等新罪名不断涌现……

如今雷洋之死能换来什么呢?对警权的约束?我真得不敢有这样的期待,只要不改变延续多年的“稳定压倒一切”的执政思路,只要不愿意“还权于民”,那么“民”的一切抗议均会被视为“危险”因素而被压制、铲除。而执行这项任务的,主要靠警察。
踢足球猝死场上的案例不要太多了,应该都是庄家背后操作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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