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籍法上哪一条规定了不能遣返的就不能取消国籍?
你到底会不会看?如果有你说的这一条特例,国籍法是会列出来的,列出来了吗?国籍法给予部长取消造假国籍的权利,而且没有你所谓的限制附加条件。这么明白的问题,你看不出来了吗?
如果你说遣返困难我不反对,但是取消单一国籍是国际法允许的。不用听我说,看看这个:https://meurrensonimmigration.com/revocation-of-citizenship-and-statelessness/关键有个国际人权法?,不允许人没有国籍,操作起来估计很难
以前保守党的C24的时候,也只能明确说对有双重国籍的取消加籍
记得还有案例,一个罪犯入了籍,父母是移民,要取消他的加籍,为他有没有巴基斯坦国籍争论调查了很久,
论坛里的人就对吗?难民是无国籍的人,可不是所有无国籍的人都是难民,这是UN说的,如果你想看我可以再给你链接。不过咱们讨论的是取消国籍,再给你个链接,你要不看也没办法。不是我说的,是律师说的, 不用你多看,最后两段就行:https://meurrensonimmigration.com/revocation-of-citizenship-and-statelessness/呵呵,不跟你争了,其他人的回复你也好好看看。
另外,你知道吗?无国籍的人在加拿大就是难民...... ...... ......
还有:
毕业于南安大略大学。
因此,在父亲的敦促下,他定居在了北京。
问题是那个Everest是个野鸡学院,培养按摩师等职业的中专,2015年就被安省政府勒令关闭了,当什么律师啊?如果真如文章所写,他爸是航天局工程师,又一个被出国毁了的例子。按他爸的水平,不是学霸也是个扎实的理科男。本来可以好好培养小孩的,一早就送到国外放任自流。说什么74分会没学签,欺负读者智商吗?读不成律师还不能换专业?后来从事的工作不也是混子吗?又是留学中介又是旅行社。跨界够可以的,如果做成功,忙都忙死你,哪还有时间搞两个。感觉就是皮包公司,逮着一个算一个。北京户口多好啊,就凭他那么“灵活”的脑袋,回去摇身一变又可以搞“英语培训”,“西方先进早教”留,“名校申请包装”什么的。
所以就是个满嘴谎言的家伙。问题是那个Everest是个野鸡学院,培养按摩师等职业的中专,2015年就被安省政府勒令关闭了,当什么律师啊?
其实蛤蟆屯有些不错的地方,文中的Ancaster就是一个。南安大略大学我还是头一回听说,虽然我在南安大略住了几十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