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错了。
这边主张民事纠纷首先由保险公司来cover损失。这种无责任赔偿的好处是避免了民事纠纷升级,减少了暴力冲突,不会出现中国先前那种“车碰头,人打架”的愚蠢行为。至于赔偿之后,保险公司会划分追究责任的,但绝对不允许事故冲突双方接触的。这个责任追究就反映在保费上,无论是车辆碰撞,还是商业门面火灾,下一个星期,你就会接到涨保险的账单了。很多商业天价保险费的背后是继往火灾索赔历史故事。
那么,如果没有保险覆盖呢?那就只有直接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了,其中有保险的一方,也是由保险公司出面,自己不出面了。
回到你的例子,如果被砸的人没有保险,就白砸了,无人为这件事买单了?做梦怀孕--被鬼日了?
我讲的是去年发生的事实,被砸的人自赔。
吃惊了?在加拿大再住几年,多看看当地新闻什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