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讲的大部分对,但是有一些不对。
同样是养,有不同的养法。光管饭吃饱,衣服穿暖是一种养法;不仅管温饱,还送各种兴趣班是一种养法;不仅培养孩子,还额外负担孩子上大学又是一种养法;不仅负担孩子上大学费用,还给了房子首付又是一种养法。
孩子接收多少,并不是都一样的。父母不能以给孩子多少,来要挟孩子;但如果孩子只知道索取,以父母就该这样来免除自己的责任又是不孝的。孝是美德,但得有个度,回去看看父母是一种孝,陪父母说说话是一种孝,当父母衰老,帮父母处理一些事,也是一种孝。孝,并不是听父母话,更不是做个傀儡,没有自我。不孝,则是让父母早点死,霸占父母的财产等等。
你讲的,很适合不孝的人采用,他们可以彻底否认父母的付出。本帖,另外一外老兄讲的,则很适合所谓的“孝子”,实则不负责任的人。真正合适的做法,感激父母提供的一切,但自己小家庭的事,自己负责,不希望父母插手。
完全同意你补充的这些观点。你是位很明事理的人。
我回复加拿大松鼠网友的帖子,由于篇幅有限。我只针对性的谈了 关于养儿防老这种理念,在性质上面的误导人。以及为什么这种理念,在中国很有市场。
而且你帮我补充的观点部分,就是我一直更想深入去讨论,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该如何 处理的问题。
先不谈别的具体东西,请大家看看 下面一篇文章。
如果对西方人谈起孝道,保准会弄得他们一头雾水,事实上,在英文里的确有孝这个单词——Filial,但相信知道的人并不多。摩西十诫第五条“子女应当孝敬父母”,英文的表达,更多的是在说尊敬。而中国语境里,孝的那种顺从,谦卑,低人一等的姿态,在西方人那里是绝然看不到的。
东方人的孝与西方人似乎天生就格格不入,中国人有云,天下没有不是的父母,不管父母对待子女如何不公,子女也不可违抗。中国第一大孝子舜完美地实践了这个论断,他父亲瞽叟续弦生子后,不知为何一家人都对舜恨之入骨,处心积虑地谋杀过他好多次,不惜动用放火、活埋这些令人发指的手段。舜有惊无险地一一化解后,仍然小心恭敬地伺候他们,不敢有怨言。相信外国人读到这个故事的第一个反应是掀桌,没错,东方孝的极致就是这种不分对错只讲尊卑与血统,一股脑去承受的东西。在事事讲理的西方人看来,一定会认定舜是天下第一受虐狂。
欧美人头脑把复杂问题简单化,把父慈子孝兄友弟悌统统简化为一个字,爱。血浓于水,亲情之间不论等级不管尊卑,父母与子女之间都是在平等的地位,并且这种平等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下来。子女可以对父母直呼其名,小孩淘气,父亲揍了他屁股,却有坐牢的风险。这等礼崩乐坏的光景,又是古代中国人不可想象的。
设身处地,西方人碰到需要处理子女和父母关系这种情况会如何应对呢?
美国电影《猜猜谁来吃晚餐》就讲了这样的一个故事。
黑人青年约翰爱上了白人姑娘乔伊,乔伊的父亲是开明的自由主义者,一贯反对种族歧视,他接受了聪明正直的约翰。另一方面,约翰的父亲,黑人老邮差却极力反对这段恋情,照他的话讲,黑人白人结婚在十几个州里还是违法的行为,从不行差踏错的自己绝对难以认同。(按照当今社会的观念来看,当时美国这些州的禁止黑白通婚法律,真是荒谬可笑。可是就有当时生活在那个时代的人,不经自己的审慎思考后,就把其奉为行为准则来遵守. 这才是更加深层次的问题所在)
故事的高潮在父子对话里来临,当约翰告诉父亲自己的婚事要由自己决定时,老黑人说:“你没有权力对我这样讲话,我是你的父亲。你没有权力,这你清楚,我也清楚。我知道你是谁,是什么东西,你也知道是我拼了老命挣钱才给你买来这些机会。你知道30年里我把邮包扛了多远?七万五千英里!天黑了还要去修剪草坪,才能使你背上书包而不是去烧锅炉。你的妈妈本来应该有更多的东西,但是为了你她都不要了,我不是花花公子,可我连一件体面的衣服都没有,你现在竟然对我说这不算什么?”
老邮差为儿子付出的一切的确令人动容,东方的儿子相信这时候立刻就屈服了,但约翰的回应却出乎中国人的意料,他的第一反应是愤怒,然后直接反击了。“你告诉我我没有什么权力,因为你为我做了我就欠你的是吗?我告诉你,我什么也不欠你的!即使你扛着邮包走了一百万英里,那也只是你做了你应该做的事情!你把我带到了人间,从那天起你为我做的一切就是你应该为我而做的,就像我对我儿子,但你不能占有我,你没有权力告诉我在何时我出格了(备注一下:这里的我,应指的是成年的我。),没有权力让我按照你的生活原则去生活,爸爸,你甚至不清楚我是什么人,你不知道我的感受,我的想法。即使在你余生我拼命解释也没有用,你永远都不会明白!”
这段话完美地解释了美国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也解释了为何欧美法律没有规定子女必须赡养父母,同时说明了中国式的孝在西方人那里根本不存在。在欧美人看来,父母不但从法律上无权对子女指指点点,甚至在道义上也没有这个权力。父母和子女之间无所谓谁欠谁,也没有回报这一说.
在现代完善的社会福利制度下,欧美家庭不会像中国那样考虑养儿防老,养育子女更多是出于爱,呵护一个无助的小生命,让他慢慢成长,帮助子女长大就是父母得到的最好礼物,而当子女成人后自然会离开父母开始自己新的生活。
即便如此,我们也不能认定西方人天性凉薄,这纯粹是社会文化观念的差异所致。他们用爱代替了孝,子女对父母之孝更多的体现在精神上——与父母定期保持联系,在父母生日时送一束鲜花一封贺卡,时常说一句“我爱你”。对他们来说这样已经足够,真要一家子住一块儿搞早请示晚汇报,那估计只会是一出闹剧的开端。
当然我们中国人,可以在自己力所能及的情况下去,趁父母还能走动的时候,邀请父母出去旅游旅游,或者对年老的父母,给与一定的帮助。这都是因为还爱着自己父母,进而自然而然的应有做的事情。
下面这一段是写给别的网友参考的 :
中国的孝 这个字 ,当中 夹杂了很多统治阶级的私货在里面。
因此我赞同,用 爱 这个字 来描述,父母和子女间 应有关系的出发点。
否则 很多 中国朋友,一提及 孝 这个字 ,就很容易 自然而然的 掉入,以前中国统治阶级 设定的那种逻辑陷阱里面去。
这个逻辑陷阱的巧妙之处 在于,
1.它混淆了 先天与身俱来 的责任 和后天产生的责任。
2.它巧妙的 偷换概念后,套用有恩该报恩这个逻辑。
具体逻辑如下:父母养育子女是恩,因此子女应该报恩。进而父母老了,该养老的时候,就是子女最应该报恩的时候。再进而,就达到了统治阶级 巧妙的逃避其本应承担的社会统筹养老责任。统治阶级收走的税收,很大一部分被统治阶级挥霍掉了。(税收是劳动人民劳动创造财富的体现,父母年轻时候劳动所创造的财富,无法很好用于自身养老上面,这才是中国一直面临的社会问题。)
结论很简单,父母养育子女是与生俱来的责任不是恩。子女成年后 和父母之间的理想状况是,互有关爱。但绝对不是基于责任所在。
1.多子女家庭,父母在关爱子女成年过程中,至少该尽量一碗水端平,不过于偏爱!
2. 父母在子女成年过程中,至少应该尽可能了,提供资源和方法。让子女类似于 自然界其他动物那样,学会独立的扑食技巧和生活能力。
3. 父母不能溺爱。
5.对于先天有生理或者心理缺陷的子女 ,是更特殊形式的父母子女关系。(我在这里不探讨帝王家的父母和子女关系)
6. 子女成年后 应该保持对父母的关爱.
但这是应该是建立在,父母和子女双方 爱的关系,没有被破坏基础之上的。 不是让子女去做无情之人。但是感情的相处就 更要见仁见智的去处理。
独立的小家庭,独立的经济基础,独立的人格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