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楼主是不是受到预拒信(intention to reject)了,我家的情况和楼主一样。我老公是魁投主申请人,有两家公司是代持股份的,没有提供那两家公司的材料,是两家上市公司,后来去找那两家公司的法务提供了证明,证明它们的财务收入,股份和我老公没有实际的利益关系,然后作为补料发给移民局了,目前还没有进一步的消息,btw,我们是2014.5.4收到预拒信的。当时和中介聊了一下,中介说,如果漏报的公司,主申请人是实际持有股份的,这种情况拒签的概率很大,申诉也没戏。
移民局在查漏报的公司时,会揪出主申请人是股东,法人的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