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边自己搞的民意测验无效。这波水军网上能造势,啥用没有。黄河边涉嫌诽谤 侨领的文章
温哥华一著名富豪侨领疑似自曝住豪宅瞒报收入拿足额牛奶金
http://www.by520.com/index.php/archives/81526.html
扬言要告我?再晒晒潘妙飞同志的欠税单
http://bbs.tianya.cn/post-develop-2198400-1.shtml
45万? $ 55万?猜猜潘妙飞同志三顶官帽一共花了多少钱
http://bbs.tianya.cn/post-worldlook-1757835-1.shtml
最新民调揭晓,仅2%支持问题侨领潘妙飞代表海外华人,大陆侨务工作难接海外地气
http://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om/search?q=cache:tzZ5H6Y2qHwJ:www.hwhrjd.com/FileView.aspx?FileIdq=5+&cd=1&hl=en&ct=clnk&gl=ca
加拿大华人社团联席会荣誉主席苗妙飞提告黄河边将付惨重代价,华人社区自动组两个法律顾问团和一个诉讼后援团支持黄河边
http://webcache.googleusercontent.c....ca/en/node/1203479+&cd=1&hl=en&ct=clnk&gl=ca
二个人似乎都有见不得人的方面。1、 NOA
潘不肯出示NOA,而是请会计师出庭做证,
法官也认可,可惜会计师提交证据的日期,公司名称,地址都有疑点,
被法官第二次召上法庭质询,最后是否成立我不清楚,
但是我的理解是会计师如此作证说服力远不如NOA。
潘没有领牛奶金被法官采信了,也只能作为辅助证据,
还需要有证据证明黄有恶意捏造的情节。
2、黄举出中国媒体采访王某的报道作为证据,
声称是爆料的消息来源,王某在接受采访中,
自述每月从加拿大政府领取2000元的福利,
刚好和牛奶金的数额一致;
同时黄列出在短短的一段采访中,王有10个特征和潘吻合,
认为王就是潘;如果法官采信黄的这个陈述,
(不需要相信王就是潘,只要相信黄写文章经过调查,有依据就行)
则足以排除黄凭空捏造的嫌疑。
3、潘说了黄收了他人的钱来写诽谤文章,这是证明黄有恶意重要指控,
但是却没有证据支持,不能被法庭接受。
潘妙飞告黄河边结案之后,双方保持沉默:我认为法官有可能命令黄河边把文章删除 (这也是一个比较小的可能性),
但是基本上不可能判他赔偿40万加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