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入籍新政从天而降,对许多中国家庭造成了影响。作为家园的一名菜鸟,我想请教一下众位大侠如下问题。
我家的情况是我和宝宝在加拿大长居,老公由于工作交接原因常住国内,也就是大家说的空中飞人家庭。我在加没有收入,税务零申报,家庭收入来源于老公国内的工作。
请问如果届时我和宝宝满足六年内住满四年的条件(但老公不满足),那我和宝宝可以申请入籍吗?移民局会不会以我老公不在加拿大长居为由拒签我和宝宝?
谢谢众位资深前辈
加拿大的空中飞人的家庭太多了,都是一个女人带着一个或两个孩子在加拿大生活,丈夫在中国挣大钱。按照加拿大的法律,夫妻分居半年相当与离婚状态,这些留守女士和孩子在加拿大享受所有单身母亲的福利,例如读书期间,政府给付学费和生活费,还有孩子的牛奶金,还让这类留守女士和孩子住政府房子,是TownHouse,两室或三室,房租是$120每个月。等这类留守女士熬到公民身份,就回到中国和丈夫团聚。这类留守家庭太多太多了,以致很多白人,黑人,穆斯林人都非常惊讶中国移民的这种现象。
谢谢众位大侠的热心回答!我老公是主申,我是跟班儿的。
如大家所说,目前的政策是以个体单独考量是否够格。但新政下如何操作好像还没有明确规定。举个例子,如果满足居住天数的申请者在加有一份工作,孩子也在加读书,那仅因为老公在国内而判定申请者个体没有长居加拿大的意愿吗?
==================================我觉得不会。不然,这么多在这里单独带孩子上学的妈妈,难道非要跟在国内的先生离婚才能让加拿大政府相信她和孩子有在加拿大长住的意愿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