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省不是刚颁布了新的遗嘱遗产继承法吗?朋友两口子讨论讨论着就爆炒了起来,各坚持各自道理,吵得不可开交。让我代发个贴请大家给评评理:
男方观点:在婚姻中,财产双方各拥有一半。活着的时候,大家共同使用和分配,所以当然凡事双方商量,共同决定。可是遗嘱所安排的是自己那一半财产在自己过世后的使用,所以只要体现自己的意愿就可以了。定遗嘱一方有权力不告之对方自己遗嘱定内容,或者告之,但是如果对方不同意也无权干涉。因为遗产法中规定每个人都有权力在不受任何压力对情况下按照自己的意志定理遗嘱。
女方观点:遗嘱的效力当然是发生在人死后,所以它与还活着的人关系最大,当然应该与他们充分的商量,尽可能争取他们最大满意,和对他们最大的帮助。如果自己订立遗嘱,一定会与对方充分讨论,直到双方都能接受为止。一个家庭关系都维持不能仅仅以法律为底线,而应该建立于信任与体谅对方都感受。
各位大虾,给点建议吧,
男方观点:在婚姻中,财产双方各拥有一半。活着的时候,大家共同使用和分配,所以当然凡事双方商量,共同决定。可是遗嘱所安排的是自己那一半财产在自己过世后的使用,所以只要体现自己的意愿就可以了。定遗嘱一方有权力不告之对方自己遗嘱定内容,或者告之,但是如果对方不同意也无权干涉。因为遗产法中规定每个人都有权力在不受任何压力对情况下按照自己的意志定理遗嘱。
女方观点:遗嘱的效力当然是发生在人死后,所以它与还活着的人关系最大,当然应该与他们充分的商量,尽可能争取他们最大满意,和对他们最大的帮助。如果自己订立遗嘱,一定会与对方充分讨论,直到双方都能接受为止。一个家庭关系都维持不能仅仅以法律为底线,而应该建立于信任与体谅对方都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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