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i.大家好! 我的情况是这样,刚长登温哥华一个月,老婆小孩都还在国内,几个月后过来,想问一下这种情况,我可以现在可以申请我小孩的牛奶金吗?如果没有我老婆,小孩的入境记录,会被受理吗? 还是必须要等到我小孩入境温哥华后才能开始申请牛奶金呢? 那么如果我小孩暑假过来住几个月再回去国内的话,那个时候开始申请牛奶金,会有什么问题吗? 多谢哪位经验人士可以帮我解答一下?万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