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最近在研究父母团聚移民 新政下要求提供连续三年的税务局收入NOA 比方说我打算2015年申请 那就要提供2012 2013 2014年的NOA 如果想等到14年的 那就必须先收到T4和T5 T4一般都在2月底前 等这些都搞完最早也3月份了 5000的名额早就用完了吧? 可以提供其他任何文件证明收入么还是必须要等到税务局NOA? 如若不行 那是不是又要多等上一年到2016年申请?
问题二:看到配偶团聚的帖子说以访者身份入境住满6个月就可以申请健康卡啊 那父母团聚的也能这样申请么? 如若不能 你们都如何解决加国境内父母的医保问题啊 商业保险行的通么?
顺便还有个问题 父母在移民等待期间是不是须申请超级探亲签证比较好啊?
呵呵 我问题比较多啊 希望大家不要介意 有没有什么最佳方法啊 有经验的朋友分享下经验啊 感谢大家啊
问题二:看到配偶团聚的帖子说以访者身份入境住满6个月就可以申请健康卡啊 那父母团聚的也能这样申请么? 如若不能 你们都如何解决加国境内父母的医保问题啊 商业保险行的通么?
顺便还有个问题 父母在移民等待期间是不是须申请超级探亲签证比较好啊?
呵呵 我问题比较多啊 希望大家不要介意 有没有什么最佳方法啊 有经验的朋友分享下经验啊 感谢大家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