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递交。2014年7月28日收到补料。但是非常confuse 关于收入的标准。如果还是按照旧的标准,2009和2010年的收入只要3万多就可以了,自己还够,但是如果要按照新的规定需要4万5呀。还差点点,非常担心呀。。。谁能解答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