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申请父母的时候我是一个人,后来结婚生小孩了,岳母与我们同住,现在要补材料(没用老婆做Co-signer),发现如果算岳母的话家庭收入就不够了。到CIC网站上查了一下,Family Member是指自己的配偶和孩子,但一会又把父母作为家庭成员。有点糊涂了,请大家给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