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烈支持恢复死刑,法律没有震慑力是不行的。所以我另外一个帖子就要求恢复死刑了..
对司法系统还是应该有点信心,现在不是死刑的问题,估计无罪释放都难说。。。
他会有意掉肥皂的,就像某些女明星有意走光一样的。人都会不小心走光,这个理解。但走光的时候,您正好真空,这个我就不好理解了。根据现有的证据,他很难以精神病为借口逃脱制裁。虽然明知没有死刑,不过,我还是打心眼里希望他被处以死刑。
第一,都说“好死不如赖活着”,可见,通常“赖活着”的威慑力小于“好死”。
第二,本案是不涉及个人巨大得失的,本来可能可以避免的,蓄谋已久的恶性事件。绝非临时冲动所为。他敢谋划这样丧心病狂的事,有个主要原因是缺乏法律威慑力。而精神病史更成为其无法无天的保护伞。
第三,以加拿大的人权法制,想让他“赖活着”恐怕都难。案发到现在,他过得似乎还不错。至于“捡肥皂”的痛楚,对于他焉知不是正中下怀呢。。
老朱当年在这方面挺有创造力的,什么挖膝盖,凌迟,腰斩,扒皮,多了去了死刑根本就没有威慑力。冲动杀人的时候能考虑后果,就不会杀人了。杀人时能考虑后果的,让他活着受罪,比杀了他更有威慑力。死刑,只会使活着的人变得更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