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2010年技术移民成功后短登,但由于移民局将枫叶卡寄丢一直未拿到枫叶卡。2013年申请旅行签证再登加国,一个月后回中国。近日准备长登直至入籍,再次申请旅行签证成功,但被告知:由于不能满足5年内在加拿大住满3年的要求,本人不再具有永久居民的身份;如果本人不接受,须在60天内向移民上斥部门上诉。
由于上斥成功几无可能,故入境后不会上诉。在此请教各位家园高人:入境后,能继续呆在加国直到入籍吗?
由于上斥成功几无可能,故入境后不会上诉。在此请教各位家园高人:入境后,能继续呆在加国直到入籍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