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买房跑银行谈利率 ,具体情况 手里TH有贷款30万准备出售,购入的house 贷款70万十月交房, 因为目前TH的贷款是固定利率锁到2016年的, 所以提前出售TH会有mortgage penalty 3千刀。 银行提议我把TH的这部分贷款和现行贷款利率2.59%一起带到新HOUSE房贷内,剩下新房房贷40万重新做贷款,但是也必须是固定利率锁两年,而且要TH卖掉和新房complete必须相差不超过1个月都满足才可以免除罚金。如果利率还在跌的话(看新闻是这么个趋势)省下的罚金3千刀和换家银行用variable 利率(一个月省100刀*2年) 相比,是不是不划算阿? 这个思路对否?请支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