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一个角度,如果真是“朝令夕改”, 那签字又有何用?
我本人不知道留学有没有问题,她说那个律师的老公是移民官 在香港工作的
所以给她的成功率是80%
还一度说留学到多伦多基本没问题
那么, 我有一个方法,问第四个, 先付押金, 20%, 事成之后, 付80%, 看她说什么, 这个付费的结构, 跟她的估计的成功率相符,她现在的老公也说律师都是骗钱的, 她不爱听 ,所以找我们商量 。
前三个律师说不行 是说移民倾向重。
第四个律师说行,是说因为递交申请的受理部门不同。
她这个复杂得。。。。我也是醉了。。。。
太厉害了, 你是诸葛亮啊,母亲估计是被人担保来的
母亲被担保的时候,本来打算把孩子一起弄过来,但是孩子国内的亲生父亲不同意体检,母亲怕影响自己被担保就放弃孩子移民了,现在又后悔了
根本原因是离婚的时候,母亲没取得孩子全部的监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