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朋友,女,新上海人,研究生毕业那年生孩子,为了孩子去中学教书,(上研究生前是高中教师)这样每天两节课,就可以回家照顾孩子,5分钟就到家。她父母帮助她照看家。一年半后,因为研究生是经济专业,所以又找了经济类全职专业,同时把孩子送进托儿所,她父母一直和她住一起。他们夫妻都是研究生,经济条件在三姐妹中最好,一直照顾她的姐妹。姐姐的孩子应该说三分之一是她养的,从时间到金钱都是。妹妹也在上海,条件不如她,孩子经常放过来让老人照看。大家庭的共同开销全部是她承担,父母有工资,不多,平分给三个女儿。但天有不测风云。她夫妻投资失败,暂时窘迫。其他女婿就说,老人在你家·带孩子,就该你养父母。十几年父母一直在她家,经济好时,家里从不断钟点工。
不管是不是朋友,我习惯用第一人称。
也不能说老人主要是休闲。你们不在家的时候,老人照顾孩子,你们在家时照顾孩子时,老人也帮忙做饭洗碗吧,整理衣服吧。想想如果这样请一个人在上海要付多少钱吧?再说老人还贴钱给你们。
照顾姐妹和姐妹的孩子是你们主动的,不能以后要求回报吧。
除非父母不愿意在你们家了。否则你们把他们赶出去就是说不去。
投资失败是暂时的,老人如果身体健康也也花不了多少钱。老人年纪大了,要是轮着住搬来搬去的感觉很凄凉的说。如果以后决定在在谁家住,他们的退休金就在谁家消费得吧,不用分给其他姐妹了,再说老人应该自己存些 for a rainy day。
ps:作为其他姐妹什么都不管的话,也够让老人心凉的,养大她们,平时也贴钱给他们,占便宜占习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