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没有写在CIC网站上,但从办理案件上,这个思路是存在的,作为大家参考啦。
不要觉得对自己不利就否认。
好吧,既然大家都忽略这个问题,我也就不说了,其实我本人也是有同样情况的,希望加籍陪同PR配偶境外居住是无条件等同在加拿大居住。
那你认为是无条件等同在加拿大居住?无条件?都什么玩意啊,法律已经正常执行了几十年了。居然冒出来一个移民顾问来妄想重新释法。真是想钱想疯了。要不你去举报它一下? 不过这种人一般都是没有牌的。
那你认为是无条件等同在加拿大居住?无条件?
本论坛就有陪伴加籍配偶申请延枫叶卡的成功案例。移民局要求你提供什么材料,都是网站上写得清清楚楚的,没写的不用提供,这是法治国家的常识。那你认为是无条件等同在加拿大居住?无条件?
有成功的案例么?加籍在境外陪PR卡的配偶更新枫叶卡成功,加籍在境外无工作收入等要求。
那个移民顾问也是一朋友,大家聊这个话题而已,不存在生意关系。
对的,这是正确回答。这哪跟哪啊?你这是在造谣求辟谣然后得安心么?
我怎么认为,根本不重要。重要的是法律怎么认为和移民局怎么执行。 如果实在搞不懂法律,你稍微聪明点去看看移民局枫叶卡申请表格就行了呀:对于陪伴公民配偶的,移民局从来不要求提供公民配偶的工作信息,因为它根本就不关心。而对于陪伴pr配偶的, 移民局就要求提供pr配偶的工作信息。
这些常识基本上刚入行的移民顾问都知道。 你所谓的移民顾问要么不存在, 要么没有牌,不然不可能犯这种错误。
说的就是这个。中国家庭挣大钱的多半是男的,这么说,入籍加拿大的女配偶回国挣大钱可能性很小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