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叫做全额加税?是说如果你的房子卖价是200万,就按200万作为基数乘上税率去计算税额吗?这个问题很简单嘛。
你卖房,那么是你的唯一居住吗?如果是,那么,你一个外国人,怎么可能长期住在加拿大?这就是另外个法律问题了。你如果能长期居住,那就不是外国人了,最少是永久居民,这个新税本来就和你无关?
那么,如果你一个外国人无法长期居住在加拿大的,你怎么来说这是你唯一居住屋?政府完全可以说这是你的海外投资资产喽。那么你卖房可以,以前是按照captial gain来算的。盈利一般算收入加税。现在狠了,算business income了,全额加税。那你到时候自己算算你卖个房减去税等各种费用能赚多少钱喽
BC政府无耻,明明想多收点钱,偏偏还摆出个牌坊。
限制外国人买房难道不是更直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