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小弟在国内的房子刚卖掉, 钱要汇入加拿大, 请问几个问题:
1. 超过一万加币的钱会被查, 我需要甚麽文件证明我这是自住房卖掉而汇入的钱
是否需要将附上翻译好的卖屋契约呢?以免明年报税时被当所得税
2. 因卖房的事情由母亲处理, 如果是母亲帮我将钱从国内汇出, 水单上是母亲的名字, 会不会有问题, 还是一定要本人回去汇?(我是台湾人, 一定要透过汇款才能将钱送过来)
Thanks
很简单,保留好房屋买卖合同原件,另外你母亲写一个卖房情况说明即可备查。在没有反证据的情况下,你的一切材料推定为真。
台币还是人民币?
大家在论坛上说过多次,没有规定超过一万加币会被查的说法,是随身携带一万以上过境要申报。
如果汇款只要是国内限制,每人每年五万美金限额,大约六万加币。通常做法是多找几个人换汇,然后分别汇到加拿大家人名下。人家对几十万加币没人理会,人家查的是洗钱。可以留下主要票据备查。
你过虑了。保留好买卖原件及情况说明即可。CRA 不会来找你的。找你,你就拿出文件。CRA 有华人雇员。无需翻译文件。好的,谢谢您
在台湾当然是台币换加币后汇出,大约二十万左右
银行若收到汇入一万加币以上会通报CRA,是银行行员和我说的,随身携带是另外一件事情
所以您的意思是只要留下银行汇款水单以及我的房屋买卖合同,证明这笔资产是我在来加拿大之前就已经拥有的,不是来路不明的就可以了吗?
是否需要翻译成英文备查呢?
只是一套自住房不用申报。之前几年报税的时候有报过这个房子作为海外资产吗?如果没有报过,税务局估计会有疑问。
你如果是非税务居民,明年你报税都得像新移民那样,打印出纸质的寄给税务局的,网上submit不出去的,你们的医疗卡等所有的证件都像新移民那样重新办理一遍。。。你打电话问问CRA,确认一下是不是等同新移民对待。您好,我们全家最近从国内返回(2013-2016年之间把孩子带回国内学习了3年,为非税务居民),所以面临同样的问题。
麻烦请您确认一下——在此情况下,我们真的是在头两年随便汇款吗?请问有没有什么明确的法律依据或者实实在在的案例?非常感谢。
从来没有官方说法非税务居民两年返加两年内汇多少都没问题,这个只是传闻的说法。当然一般新移民登陆后不久汇入都懒得过问,因为通常你可以回答是以前的资产带进来。您好,我们全家最近从国内返回(2013-2016年之间把孩子带回国内学习了3年,为非税务居民),所以面临同样的问题。
麻烦请您确认一下——在此情况下,我们真的是在头两年随便汇款吗?请问有没有什么明确的法律依据或者实实在在的案例?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