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后半年登陆,12月下旬回国过年,2016年在加拿大境内居住时间大约3个月。 在加拿大境内还没有工作。 本月初在一个Tax Clinic报完税后最近收到了Notice Of Assessment,显示GST/HST是0,只有联邦和省 两个non-refundable credit是有数字的,其它的都是0。 登陆前的收入都报了。 请问这个情况是不是有问题呢?应该怎么样去改正?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