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5年已经入籍加拿大,现在因为工作需要,需要办理18岁之后曾居留过的所有国家的无犯罪记录。我的档案现在还是在北京人才交流中心,还有二代身份证,我这种情况是不是可以直接回国按中国公民办理?如果按外籍公民办理中国的无犯罪记录是不是更复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