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因为种种原因,在购买楼花之后,正式交接之前需要转让楼花。这里会涉及到三方,Builder,第一买家(转让人),被转让人。
正常情况下,在Builder卖给第一买家(转让人)时,会询问买房用途。如果作为自住房,将来房屋交接时,Builder会和CRA申请退税并在Builder的HST Report中申报,这部分退税额会直接从总房价中减去。当您需要中途转让时,要注意什么呢?
作为转让人,
首先,要看以前和Builder签的协议,是否有转让限制,是否需要缴纳转让费等等。这点建议和您的律师仔细沟通。
其次,要明确当初购买楼花的主要目的。简单来讲,
- 如果是炒房赚钱,那么转让的全部收入要交HST。全部收入这里包含了定金,升值部分,以及转让费等。
- 如果主要目的确实是自住,但由于个人原因不得不转让,则不需要额外支付HST,只需要对$50,000的盈利申报个人税即可。
这里强调的购买楼花的目的,不是转让人自己认为的目的,而是税局根据相关税法以及具体情况而认可的(在被审计的时候)。这部分的认定比较复杂,要考虑家庭情况,购买原因,转让原因等。
稳妥起见,通常会建议并协助转让人向税局申请Ruling,得到税局确切的书面答复。如果您实在不想申请Ruling,也不认为自己的情况需要支付HST,那建议在转让协议时也明确HST问题。 不过这样的风险是,一旦一两年后税局审计要求您支付HST,您很有可能还要支付罚金和利息,而且很难再向当时的买家索要。当然,实际操作中转让价还要考虑到买方可接受的市场价格等问题。目前所有的房产交易都会被输入FINTRAC系统,税局想审查也是很容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