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先是浴缸底下的管道漏水,管理公司先上门打管道修好,再把厕所水箱水管换掉,但换得不好,就开始漏水,跟着弄湿楼下走廊,要维修,单就算到我头上去,叫管理公司把它修好,都不回应。什么叫做“无理”?管理处总该给了点理由吧?
但保险公司说墙内管道是管理公司的,他们不负责。这是安省的:
https://www.ontario.ca/page/condo-owner-rights-and-responsibilities/
一般来说,你负责维修你自己单元以内的水和电。你要是买了保险的,先跟保险公司谈谈,由他们出面跟管理处交涉。
是赔偿员,他说没有财物损失,他们就不理会。那要看看condo 的规定了。你是听你(华人?)保险经纪说的还是保险公司理赔员说的?
你说了楼主那么多不是,为什么最后是管理公司输掉了。一看就是你的不对了。首先只要管路处给了你entry notice, 你就必须要让他们进来,你2没有这样做,错就在你。其次维修人员要拆墙,你又不让,错上加错。你不是一般的笨呀。我给你免费普及一下。如果给了你 entry notice, 你让他们进来了,他们没找到问题,那就是他们的问题。其次,如果是紧急情况,他们可以带着紧急notice 敲你的门, 你必须要开门,让他们解决问题。如果你照做了,花再多的钱跟你一分钱的关系都没有。你是自己延误了整个的渗漏问题的解决,当然问题全在你。不是人家歧视你,是你太笨了还是你的英语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