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安省的《继承法》 规定:
如果只有配偶,没有孩子,那么所有遗产都归配偶。
如果有配偶和N个孩子,那么,遗产的前20万加元归配偶。其余的遗产,再由配偶和孩子们平分。如果遗产少于20万,全部归配偶。
如果没有配偶,但是有孩子,所有的遗产由孩子们平分。
如果没有配偶,也没有孩子,但是有孙辈,遗产由孙辈平分。
如果没有配偶,没有孩子,没有孙辈,那么遗产归父母平分。
如果连父母也没有,归兄弟姐妹平分。如果兄弟姐妹也没有,兄弟姐妹的孩子(也就是过世方的侄男甥女)可以继承。如果侄男甥女也没有,他们的下一代就不能继承了。这个时候财产就充公了。
如果有人去世没有遗嘱,一时找不到受益人,又没有人申请做遗产管理人,可以转交给省政府的一个专门办公室叫PUBLIC GRADING AND TRUST,专门替没有人管的死者来及时处理遗产,来保全财产的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