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我召了三个新租客。2015年我起诉他们当中的两个。一个噪音,一个欠租。
在开始调查的时候,噪音租客的前房东说不能把房子租给他,他欠他们房租。我颇为犹豫,想不租算了。可老婆灵光乍现,说他欠他的房租,不欠我们的。我想也是。租了。
老婆说的有道理,他的确不欠我们的房租。可是他们两口子动辄大声吵架,邻居受不了,向我抱怨。我只有上门说好话。好使两天,故态复萌。一个租客给我来了挂号信。我一看不可小视,也给噪音租客一挂号信。结果这家伙可好,给我来个律师信。说我的房子不好,要我做隔音处理。nnd,花住大车店的钱还想享受五星级宾馆的服务。我立马去租房委员会起诉。
要说魁省的租房委员会,效率极其低下,一般事情要等一年半载。他的邻居租客受不了噪音,也去租房委员会去找。又一位给租房委员会写了一封催促信。我也写了一封催促信。
好歹三四月份的时候开庭了。这之前噪音租客已书面通知我不再续约,六月底搬家。我也同意了。开庭时我带着俩邻居租客上庭。噪音租客没出庭。法官声若洪钟,大声问邻居租客他的声音算不算大,租客回答说不算大,刚刚能听清楚。看来谁都不傻,不能说官爷声音大。法官询问了楼的情况,两位受扰租客与被告租客的相对位置,噪音的时间,等等问题。法官问够了,说,你们回去吧,我会尽快把结果发给你们。
这样又等了半个月有了结果。我们大获全胜,判被告赔我的诉讼费后立马搬家。
合计这事就这么结了吧。未曾想,被告抗议,反诉我。这样就要等重新开庭。这一重现开庭就到六月份了。被告带着丈母娘和女律师出庭。法官这次也成了女的。被告说已经通知我六月底搬家,我也同意了。我说那时候还没开庭,我也不知道啥时候开庭,我只能同意。法官问我同不同意他们继续住到六月底。我说只要他的邻居不抱怨就可以。法官也无语了。告诉我们回去等结果吧。
结果六月底他们搬走了。七月初判决结果来了,维持原判。这一顿折腾。
我2015 玩了一年。。。。。惭愧。向楼主学习。2016做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