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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在多伦多,我与房屋管理处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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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中 : 2005-06-16#1
(多伦多都市报)我所租住的公寓,浴室的天花板从刚搬进去就在漏水,每次外边下大雨或下的雪融化时,我们的浴室就在下小雨,我们不得不用一个桶接水,每天差不多都能接二、三桶。这种情况开始时,我往房屋管理处跑得很勤,要他们修。他们倒也爽快,也修,但每次修完,等到下次下雨,屋顶又开始漏水。圣诞节后,他们干脆就不管了。我给他们写了封信,他们也不理会。我打电话到多伦多房屋法庭处,他们给我了一个电话,说这个部门是管我们这片的,但我一直都没打通过。

后来我们找到房屋法庭,工作人员说我不能要求减免房租,我也不能拒缴房租。尽管浴室的天花板已经开始剥落,我怀疑它随时会掉下来砸着我的头,难道真要等到那时才会有相应的法律么?

我觉得这就是一种歧视。管理处的人觉得我们是外来的,而且英语又不如本地人好,懂的也不如本地人多,所以他们的态度越来越坏。因为我们楼上住的大多都是移民,我不止一次看见屋管理处的人员对那些向他们反映问题的住户冷言冷语了。

之后我在housing tribunal的网站上下载了两份表格:一份是要求修理房屋的T6,另一份是要求减房租的T3.在T6表格中有一项是:“你要求房屋法庭命令房东给你$XX的房租减少。”我们把材料全部准备齐,两份表格都填写了。

3月1日那天我去交房租,顺便又提了下修房子的事,结果房东还是糗着脸,一副懒得听的样子。之后我就把所有的材料和照片整理了一遍,投诉到北部区的房屋法庭。这个地址很好找,就在yonge与sheppard的交界处,47 sheppard 的7楼。

递交表格之前,根据那里的接待员指点,我到旁边的一个小屋里找一个法律顾问,问了问填写表格和打官司的事项。是个老太太接见我,很和蔼。她开始问我要不要请律师。她告诉我,如果我得丈夫收入在两万元以上要交律师费,两万元以下不用。我就在心里嘀咕,这个小官司还要请律师?不过她看了我们准备的材料后说:你们准备得非常好,不用请律师了。老太太还告诉我一个信息,我们不可能要回这几个月的所有房租,只能要回最多30%,最少10%。

当我将房屋法庭给房东的通知书递交给房屋管理处的经理时,他的态度很不好,拿到通知后拒绝在接收单上签字,说:“我已经收到通知了,到时我会去的,所以我不用签字。”我说:“可是这是房屋法庭的要求,你必须签字的,我还要把这份接收单还给房屋法庭呢。”可他还是拒绝,态度显得很烦躁。我说:“如果你不能(没有权利)签字的话,那我就到你们的总部去。”结果他只好签字,但他说:法庭不会给你任何判决的。

我回家后过了一会,公寓里的管理员敲门,说经理想见我。我就又去了他的办公室,他这次显得比较平静,说:我讨厌去房屋法庭,这样不仅是浪费你的时间,也是浪费我的时间;房屋法庭也不会判给你任何赔偿;我们其实可以给你换套公寓,你可以搬到新的楼层去。我心里想:早点干什么去了?就说:谢谢你告诉我,不过我还不能决定。

3月23号是开庭的日子,一大早,大约是早上7点半左右,听见我们的房顶上砰砰响,还有电钻声,和刺鼻的油漆味传来。原来有人在修房顶。

下午1点半,我们准时来到房屋法庭。进hearing room前还要签到。进去一看,那里好多人,却不见法官的影子。等到2:30左右,法官才出现。是个西装笔挺,头发灰白,说话鼻音很重的老头。他先讲一大段话,大意就是来这里是件严肃的事,是讲法律的,希望大家能严肃对待之类的,然后看看文件,一个一个叫当事人的名字(其实就是审查一个个不同的case),向每个人问几句话,就把他们一一打发到调停员那里,先接受调停。等到我们这个case时,他先问我们的英语够不够用,我们回答:可以;然后叫被告,喊了几次没人回答,就把我们打发到法律援助处,让我们去那里咨询一下,法官大人则在庭上等,等调停不成的case来他这里终审。

来到法律援助处,我一看还是上回我提交申请时的那个法律咨询处,这次不是那个老太太了,而是她的一个下属,一位律师接待我们。他先问我们为什么来他这里,我们说是法官让我们来的,我们也不知为什么。他很奇怪。我老公想了想,说:“大概是因为被告没到庭吧。”他连忙跑到签到处查询。一查,原来那个被告早到了,比我们还早,但今天有5个人要和他打官司,在我们到庭之前,他就已经呆在调停处了,他们说这个被告今天是个busy guy!

律师看了我们的申请,问我们除了我们和房东知道浴室漏水外,还有谁知道。我说有个市规划处的人也来看过,还给我了张名片。他问:“那他除了名片外给你他写的关于这的报告没?”我说:“没有。”他就有点为难的样子。我们连忙说:“我们有很多证据的。”我们就把拍的照片、我们和房东的合同以及其他一些文件让他看。他一看就来精神了,一边看一边说:“很好,你们有这些就够了。”他一看照片,惊呼了起来:“天那,你们的天花板破损的太厉害了……我也有孩子,我知道你们的心情,这样太危险了。”他还激动的把照片给哪个老太太看。那个老太太在上次见我时已经看过的,而且她现在正忙,就只“唔”了一声。可律师还是很激动,他说“你们要让法官看这些照片,还要强调你们有个新生的婴儿,让那个家伙赔你们的钱……当然不可能象你们要求的那样全赔,可能就赔三分之一,但你们可以要求全赔……让他下星期一之前把天花板和房顶全部修好,修不好,你们就可以拒付下个月的房租!”我听了,觉得这个家伙很有意思,尤其是他讲到拒付房租一点时,我不禁笑出了声,心想原来老外搞起这一套更在行。

为了遮掩我的笑(我没意思取笑他,怕他误会),我连忙说,“我们可以拒付房租么?”“当然可以!如果他在下星期一前修不好时。”我觉得律师在说这话时眼睛都在放光。谈话结束后,他很热情的说,“你要有其他什么需要,我可以帮助你们。”我老公问了句,“你有名片么?”他连忙说,“你来这间屋子就可以找到我。”这时我才明白他只是在法官的要求下才提供的“帮助”,仅限于当天当时,在房屋法庭内。

下午四点十五分左右,一个调停员进来了,说房东愿意每个月补偿我们25元,就算完事,不行的话就见法官。我说:“为什么是25元?绝对不行。”那个调停员说:“那我再去问问他。”一会回来说:“他只肯给25元,而且他说他告诉过你们冬天没法修房顶;而且他告诉过你丈夫要给你们换间公寓,你们拒绝了。”

“No!”我几乎叫了起来,这个家伙怎么这么无赖?“他从没告诉过我们冬天不能修房顶;而且他也从没告诉过我丈夫要给我们换间公寓。那天我拿着房屋法庭的通知找他签字,他开始根本就不肯签字。在我的坚持下他签了字,然后才告诉我,而不是我丈夫,可以给我们换间公寓,被我拒绝了!”

“ 是吗?可他说是给你丈夫说的。”调停员又问了一句。为此我们拒绝了对方的和解,决定见法官。

4点25分,那个家伙带着他的胖律师终于出现了。法官还是老样子,先一段套话,然后入正题。开始法官问我们:“你们是第一次来这么?”我们回答第一次。然后他又问“你是第几次见被告?”我老公说这是第一次,我说这是第二次,第一次是在让他在房屋法庭的出庭通知上签字时见的。然后对方的律师说话了,他开始挥他的威力,说话不紧不慢,声音很温和,很礼貌,语气也一直不变,开始没给人危机和压力感。他抓的第一个点是:房东为什么只给我们每月25元的赔偿。他的证据是我们1月30日给房东的一个通知,说我们的天花板已经漏水很久了,那时我们只要求每月20元的赔偿。法官听他这么说就很严肃地问:“你们当初为什么只要求20元的赔偿?现在却要求赔偿全部的房租?你们不觉得这之间差别太大了么?”然后是用一大堆法律方面的知识来评判我们的要求。

我听不太懂那些法律条款,但我觉得这时整个气氛对我们很不利,他们都认为我们太“贪婪”,要求太过分,而且我们没想到法官的口气一下变得这么“严厉”,就楞了一下。

我缓过神后连忙用“Excuse me,sir”来打断法官,我对他说“我们当时不知道该要多少赔偿;我们那时要那么多只是想push他们来修房顶和天花板。”这时老公也缓过神来了,说“是的,我们是第一次碰上这种事;而且我们开始就根本没想要任何赔偿,只想让他们修好天花板,可他们从不理会我们的要求,让我们足足等了4个半月!而且我们开始根本不知道应该要多少赔偿。”法官想了想就问被告:“是这样的么?”哪个家伙有点尴尬的样子。

对方律师连忙抛出第二道绊马索,说:“我的当事人告诉过他们冬天不是修房顶的季节。”房东也连忙说:“我告诉过他的妻子(指我)……”但他没说完。法官问我们:“他告诉过你们他们不能在冬天修房顶么?”

“从来没有。”我肯定地说。

“那他们说什么呢?”法官又问。

“每次我去交房租向他们反映情况,他的秘书就说‘明天会给你修好’。”

“他的秘书?谁?”

我把那张印有他秘书的名片递给法官。

法官问对方:“她是你的秘书么?”他只好承认。

第三道绊马索来了。对方律师说:“其实我的当事人一直在尽力修房顶。”他递给法官一张发票,上面显示我们的房东为了修房顶已经花了5万4千元。我轻声问老公:“他什么时候修的房顶?”老公也有点茫然:“不知道。”但我们现在知道了,哪怕他只是从今天----3月23日早上,开庭前开始修,就算“修”,这样对我们就很不利。难怪今天早上房顶上那么忙。

法官接下来的重心就又开始向那边倾斜了。他讲了一大堆,我听得晕晕的,但我知道大意是对我们不利,只听懂句25元已经很不少了;看老公的脸色也变得很气愤,他说:“这家伙,想什么呢,他以为只是漏水那么简单么?”于是他拿着我们拍的照片走到审判台前让法官看看我们所说的漏水到底到了什么程度:照片有刚开始漏水的,有漏了几个月后,天花板已经出现了长长的裂缝的,以及最后一大块天花板掉下来,石灰和其他涂料的碎块布满了浴室的。

这些照片很有说服力,连对方律师看了也开始同情我们。而且我们告诉法官,强调我们并不知道房东修过房顶,他们也从没告诉过我们他们修过,也没给我们看过任何文件说他们修过房顶。

法官又开始他长长的说辞,我抓住了“dismiss your case”和“disturb your entertainment”几个短语有点迷糊。最后法官问:“你们希望能得到多少赔偿?”老公问:“你希望多少?”我说:“30%。”法官一听,语气变得严厉了。他又说了一通,第一句是:“你们为什么还要求这么多的赔偿?”后边的话仍含有“dismiss your case”和“disturb your entertainment”几个短语。

“他说什么?”我轻声问老公。

“恩,那个……他说……”老公有点为难的样子。

“要不咱们要求见法律咨询处的人?”我觉得我们遇上了什么麻烦。“法官先生,我们可见法律咨询处的人么?”我老公的英语比我好,他是我们的代言人。

“不行,你们已经在这里了。”法官拒绝了,这句话我听的真真的。

我们有点傻眼。这时法官说:“我给你们5分钟,你们私下协调一下吧。”我们只好答应了。然后法官从审判台旁的一个侧门出去了,整个屋子就剩我们四个人。对方律师又开始说话,还拿个计算器在那点来点去,然后交给我们的数字:39.5。“他是什么意思?”我觉得我已经有点筋疲力尽了,只能什么都问老公。“恩,是这样的。法官说我们的申请程序其实是错误的。本来我们告房东,是说他不给我们修房顶,但其实人家拿出证据说他修了,还花了一大笔钱。所以法官说他其实可以驳回我们的案子(dismiss your case),这样我们一分赔偿都得不到;我们其实应该告房东的作为是打扰我们的生活(disturb your entertainment),就是说在我们现在的申请T6上再加个T2。现在他给我们个机会让我们和房东谈。”

“可我上次已经准备了T2 表格,但咨询处的老太太说那个没用,我就把T2拿出来了,没递交。”

这时,对方的律师开始催我们。他说:“你们最好先接受我们的条件。你们若有什么不服,可以再来打另外一场官司,说他(房东)的行为打扰了你们的生活,再提出赔偿。你们现在若不接受我们现在的条件,那么下次再打官司可能就的不到这次的任何赔偿。”

“对,就象赌博。”房东忽然插嘴,脸上带着挤出的笑容。

“我不想接受。”我很生气,感觉吃了瘪。然后我老公又和他们交涉,可对方律师仍然坚持他们只能每月陪偿我们那么多。“怎么办?接受吧?”老公想先接受。我仍想赌气,但看样子好象现在就是我们最后得到的结果。

这时,法官从侧门探出半个身子,问:“你们谈好了么?”

“请您再给我们5分钟。”对方律师说。

“好吧,不过你们最好快点,我太太还在家等着我呢。”法官好脾气的说。然后他又消失了。

“怎么样,你们接受我们的条件么?”哪个律师仍然不温不火地问。我还生气,想把赔偿提高点;老公则有点犹豫。

“我想所有的人都回家吃饭了,就剩我们了。”那个律师和房东开玩笑。

“是呀,已经到吃晚饭的时间了。”房东回应着,但脸上的笑容很僵硬。

“好吧,我们接受你们的条件。”老公让步了,我撅着嘴。然后对方律师马上对何时房东应该修缮完毕和我们谈判。我本来想说到下星期一之前你必须把房顶和天花板全给我们整好之类的话(因为我记得哪个咨询处律师的话,想刁难一下他们);可老公心软,他听律师说他们修房顶其实还要老天照应什么的,就答应他们4月1哪天是最后的完工期限。然后对方很大方的算给我们每月赔偿40元。

这时法官进来了,他听到我们最后的谈判结果,对我丈夫说:“你的选择非常的聪明!”然后很高兴的和我们道别,好象他促成了一件好事。

一切确定后,房东和律师来到我们跟前道别。“谢谢你们。”律师微笑着伸出手。我们也微笑着和他握握手,我发现他的手一点汗都没有,温度非常舒服。可见他其实整个官司期间是多么的镇定与胸有成竹;等我和房东握手时,我觉得他的手象块冰,我脸上的笑容就更深了,原来这家伙,心里是多么的不舒服!

出了那间“hearing room”,胖律师和房东马上分道扬镳,没有任何的寒暄。原来这个律师是房屋法庭的律师,我们的房东只是今天下午暂时请他,他们不是上下级关系。

那个房东在电梯前呆呆的等着,谁也不理。我们看看表,已经整5点钟了。

“哪个律师很厉害呀,他就那么一步一步的把我们逼入他的圈套,让我们就范。”老公回去的路上开着车还在回味,“就算我们是对手,我也佩服他。”

“恩,是吗?!”我还很不高兴,觉得我们好象被设计了。

“不过已经不错了,我们没请律师,靠我们自己就小胜了一场。 ”老公安慰我。

“那还打第二次么?”我趁机问。

“为什么不?”老公觉得比较刺激。可我们知道要等第二次,那还要等段时间。这次出庭,老公的代价是加班两星期以补回他今天下午缺的工作日。

(茉莉花)
(2005年05月04日)